圖說無遮擋發球
http://fsw8889.myweb.hinet.net/ittf/ittfnews2.htm
國際乒聯通過的提案名稱為“身前發球”議案,其內容表述為:運動員在發球時,球和球拍的接觸點與球網兩側網柱的連線所形成的三角形區域內不得有任何遮擋。此項規定的主要目的是限制運動員在發球時身體及手臂的掩護動作,以便使接發球方看到發球者出手一瞬間的動作狀態,減少接發球的判斷難度,有利於增加比賽的回合數。
ittf的規定是拋球必須是垂直上下,允許的最大偏差是25度。
2.6.4 由開始發球到擊球,球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及發球員那方的端線之
後,同時接發球員的視線不得被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身體任何部份或其穿帶
物所遮擋。
2.6.5 在球被拋起後,發球員的不執拍手及手臂應立即移離球與球網之間的位置。
球與球網之間的位置是以球、球網及其無限向上的延伸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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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ilsonkk 於 2018-8-11 12: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