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post時標明每位參加者的費用,是為了省卻找續的繁複和一旦參加人數不達上限,這個數目參加者的費用亦足以抵銷開支
當然如果上限數目參加者的費用會使攪手有利潤
但如果係場租按當晚參加人數來平分,攪手會冇利潤甚至會因提供乒乓波的成本而倒蝕
倒不如開post時列定幾多人參加就每個收幾多錢,3人參加收$20,4人參加收$15咁,及註明會否提供什麼類型、數目的乒乓波
只要收費不遠多於成本,確實可以接受。可能要set一個百分比
畢意本身康文署的設施,政府有提供資助的,亦不允讓人牟利。hkttf亦不是免費途徑讓人牟利。不能純綷以市場定律決定(寫明價錢,有人比就願意接訥這價錢)
而已,做攪手是不容易的,就算自己同班fd搞event亦麻煩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