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9日)覆診,醫生説進度非常好,我在定期服藥、勤做伸展、隔日接受物理治療後,已跟正常没分别,此病除了手術,無法斷尾,會否或何時復發,没人知。
我在覆診30分鐘内,問了醫生很多問題,包括椎間盤凸出的程度、是否可以做手術、風險有多少、此病復發的頻密程度等,其中10分鐘,我是記掛於能否打10月份的團體賽,希望只是出一場,打10-15分鐘左右。
我仔細解釋我的打法是防守為先,看凖才攻,郁動也較少,加上一場3局2只打約10分鐘,而且還有一星期,又保證若身體狀況不佳就不打,醫生了解後説,當然最好還是休息,但因為乒乓球不算激烈的運動,若我想打,也可以的,但腰不妥就要停,身體是自己的,要鍛鍊後腰背肌肉,就可以打,而我日後當然不用掛拍,因運動是好,對身體有益,康復後只要適可而止就可以。
昨天,有另一件事令我耿耿於懷,我將覆診和醫生的話在私人通訊群組中交待,他們也是前同事,以往一起工作,後來各散東西,還保留此群組聯繫,是一個「樹洞」,有開心或不愉快事就各自盡訴心中情,有人罵我講極唔聽,打波有什麼緊要,有人質疑我竟游説醫生給我打,相信是第一人,之後2人也退出群組了,我覺得很可惜,因為我除了工作及家人群組,只有兩三個群組,我份人不喜歡太多群組,只保留我認為是好朋友的,之後我一時意氣也退了group,因群組才5人,剩3人也没意思,我後來逐一傳短訊解釋,只想珍惜友誼,但有人竟回覆我,話我經常在Whatsapp群組寫太多自己事,字又多,又質疑我太沉迷打波,「叫我看精神科醫生」,仲話「這些$唔慳得」,否則就是「丁蟹」
我認為,作為朋友,勸我養好傷才打波,是出於好意,我完全明白及接受
但當我痴線,仲勸我睇精神科醫生,我就不能接受了,甚至有點嬲
這句話,傷透我的心
每個人也有失意時、執著的時候,我曾經因打波比賽,每場也一輪出局,到後來勤奮練習,不再成為魚腩,到最近取得少少成績,以及在母親仍留院時、過身前後也靠打乒乓球去暫時忘記傷痛,我在母親過身後幾天,除了搞後事,就自閉在老家,不出門,直至三日後才出去打球局,靠打波麻醉自己,尋找一刻的歡愉,所以打波及比賽對我十分重要。
那群组,是「一個樹洞」,也是跟信得過之人才會吐真話,
我們成立多年,有人會在group內説工作的煩惱,有人講某人壞話發洩,我看完也會給些鼓勵,嘻嘻哈哈,雖然大家已非一起共事的同事朋友,但也靠群組維繫友誼,
但最後,留言形容「我是丁蟹」、「叫我看精神科」、還説「這些錢唔慳得」,我覺得這是過火了,而那個已經有3年以上的群組,也就此散了。
可能因為我的職業,令我喜歡寫東西,有時寫太多字,真的會令人煩厭。
或許我成日「作文」也有錯
或許我的執箸也是錯
追求夢想,是年輕人的玩意,我已是大叔了,
早前看「五個小孩的校長」,有一段是問幾位家長有什麼夢想,有人想做飛機師、有人想做消防員、有人想做跑手。。。。。。我已一把年紀,但我的夢想是有日打入香港排名前850,上丁组,有日取得分齢比賽的前三名。
為何我咁想打這團體賽?因為成年人一般一年只有三個比賽計排名分,這比賽是今年最後的機會(不計乒總盃及港運會這些高水平賽事,我冇份)
最近有套電影叫「逆流大叔」,講述一班年過40的麻甩佬,為糊口,為養家,一日過一日,何來夢想,直至爬龍舟,才激起大家熱血的心,努力奮鬥,最後取得好成績。
不少人說「打波只是是玩下」「當興趣算吧」「有排名有獎牌,甚至拿到奥運金牌又如何?還不是要退役要揾食?」
事實上,月初受傷時,我有認真看西醫、骨科、中醫,又照了X光,顯示骨正常,全部醫師也認為我只是輕微肌肉受傷,批准我打波,只要不要過量就行,我不敢去盡,有時上裕華輕鬆打一會,不報高手如雲的球局,為的是準備9月底2場分齢賽保持手感,以及預備10月的團體賽
但不知為什麼,病情反覆,不止扭傷般簡單,總之時好時壞,好時正常不過,壞是無法彎腰,我休息一兩天又好好多,出事前一日,見已好得八八九九,完全不痛,因比賽前夕,我操了2小時,同日晚上就出事,誰知道是椎間盤凸出,此病也是後來照MRl磁力共振才知道,絶無虛言(前話見另篇日記)
乒網發出11年來首個「江湖封殺令」前,我也無能力去打球,我更加不會夾硬在受傷的情形下去打波,我已經整整10天没打球,努力在家休息、做伸展、隔日做物理治療、吃藥,藥後令我疲倦就睡,不斷重覆上述的流程,日復日,我仍有一絲希望可以出場打團,雖然我知道球會九成不批准我打,也不知身體能否在一周後回復到十足狀態,但我真的仍抱一絲希望。
我如此執著,不是當自己是漫畫主角,只因這比賽,一年才只有一次,而計香港排名的比賽,一年只有三個,這是今年最後一個機會,也是我加入球會,第一次穿上球衣出場,然而希望還希望,現實上能上場機會很微。
我知道因為此病,日後無法再天天去練習,技術難再進步,夢想很大機會幻滅,早前看見另ㄧ球友的乒網留言,訴説用接近10年時間由丁打上甲的故事,很熱血,也很感動,我没有這麽好技術,也一把年紀,上甲上乙絶不敢奢望,我也有自知之名,上丁已如願知矣,證明自己也不是魚腩。
最後我想說,我不是某人所説痴缐,也不用看精神科醫生,我只是一個男人四十,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追求一個小小的夢想的麻甩佬。
有人明白我嗎?
[ 本帖最後由 jimmych 於 2018-10-1 00:5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