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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好驚, 想請問各家長 [打印本頁]

作者: TTPLAYER    時間: 2009-12-31 04:19     標題: 好驚, 想請問各家長

本人為家長一名, 小兒有心學乒乓波作為未來入學加分之用, 但就2009新一代無理改寫結果一事, 想請問各家長以後會否仍然一萬幾仟俾仔女去學波, 但最後可以俾乒總D所為材X長扼殺了小朋友可能用左幾年時間和大量金錢但居然得到一個如此不公平,請問我應否投資小兒於乒乓球活動或只參加HKTTF攪慨月賽呢.
作者: Crocotai    時間: 2009-12-31 07:05

我唔係家長,但也是做與小朋在相關的工作

先唔睇比賽公平性,首先有幾個問題你要考慮一下
1. 小朋友幾大?會不會因為年紀太小出現三分鐘熱度的情況?
  好多小朋友都係樣樣野都想玩,但玩兩玩就無癮,要轉玩第二樣。你作為家長,都應該會發現小朋友成日都三分鐘熱度。如果小朋友年紀太小(約在小三以下),在起步時,我唔建議用大量金錢去裁培佢,應該以培養興趣為主和基本球感為主,如參與短期訓練班、試堂,待你覺得他真正視乒乓球有興趣,且有一定的天賦,再讓好好栽培吧!

2. 兒子的學業成功如何?能有多餘時間打球嗎?
  個個家長都想個仔入間好學校,其實最基本的就是好成績,成績唔好,全港冠軍都未必有用,反之成績好,話之你課外活動叻唔叻。

3. 你經濟能力如何?
  錢就得咁多,到底點用好呢?如果小朋友成績唔好,不如幫佢補好學業先,當然經濟許可,可以兩樣都OK。千祈唔好為打波放棄學業!

到正題:
  你話裁判長扼殺了小朋友時間同金錢,這說法對裁判太唔公平。對方也是用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練,才會有今日的成就,不然也不會和那位小朋友打得這樣緊湊。
  請不要以為可以在乒乓球可以幫到您的小朋友入名校,平步青雲,名校終是成績為先的。也不要以為拿獎項是易事,體育是殘酷的。在學界中,一場比賽參加者最少也有十六人,可是得獎只有三人,新一代的更有超過百人,您有信心小朋友能成為這百分三的強者嗎?

  其實在打球的過程中,小朋友的其他得著往往大於獎項,尤其是勝不驕、敗不餒的精神,面對逆景的智慧等等。如果你決定了讓他去學,你就比定心理準備可能會咩獎都項都無,但他的健康成長,往往比獎項更有價值。
作者: ycfu    時間: 2009-12-31 09:05

乒總故然有問題,但係你放唔低小朋友更難受。
作者: Polyman    時間: 2009-12-31 10:13

我完全同意Crocotai的意見.  再者, 裁判出錯是小問題, 家長對小朋友學習乒乓球的目的和態度反而是大問題, 如果觀念不改變, 最終只有適得其反.  請好自為之.
作者: smallstar    時間: 2009-12-31 10:28

引用:
原帖由 檜之友 於 2009-12-31 10:21 發表
我都係家長.........我覺得都係以學業為重......打乒乓球似終係課外活動........讀書好啲第日對工作先有幫助........係香港做運動員......有幾多個搵到錢........
其實最後祗是想能入到一間心儀的學校,才再專主學業,我也是家長,我想信大部份都是這樣想的

作者: Bear    時間: 2009-12-31 10:54

學校要比賽成績,家長要學業成績,年青人又有自己的preference,留班難過升班, 家陣做名校球手都好辛苦.
作者: kei    時間: 2009-12-31 10:57

其實我同意crocotai既講法, 入咩野學校, 睇成績多,
同埋我覺得小孩子讀什麼學校, 同佢讀成點, 未必有一個必然關係,
再者, 就算你覺得打好乒乓球, 係入名校一個途徑,
都唔好o係個小朋友面前做得太明顯
因為咁樣會令一個純真無邪的小朋友變得功利
無左童真固然係一個問題
更可能令小朋友覺得打乒乓球是為一個結果
而扼殺了他們享受當中的過程
作者: TTPLAYER    時間: 2009-12-31 11:04

reply to #2

  你話裁判長扼殺了小朋友時間同金錢,這說法對裁判太唔公平。換了球員是閣下又可否如此冷靜處理呢. 我提出只是問一條簡單的問題, "應否投資乒乓球運動je", 換了你用左一萬幾仟去學店讀
作者: 乒乓小風    時間: 2009-12-31 11:18

....小兒有心學乒乓波作為未來入學加分之用, ......

我想起好多人有心去主日學作為死後上天堂之用 
如果根本唔信有上帝, 你估有沒有用呢 ?

打乒乓球是要有一顆乒乓球既心 , 先至得既
作者: kei    時間: 2009-12-31 11:24

我覺得作為一個家長, 有樓主的想法, 絕對可以理解
同埋都無咩唔妥
作者: Bear    時間: 2009-12-31 12:03     標題: 回復 11# 的帖子

我當Cost,不望有回報.
但同意二個多小時後重賽10:10是非常x居的决定,要打就重頭打,要錯就錯到底 (I mean 11:9).
今次是個別人員有問題定乒總有問題呢?有冇壓力比過乒總要交待呢?5 好Expect 余主席會上HKTTF 喎...
一次半次不愉快經歷總有,最緊要有冇心打.打得好佢地怕你5打Tim!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0-1-13 02:10

引用:
原帖由 TTPLAYER 於 2009-12-31 11:04 發表
reply to #2

  你話裁判長扼殺了小朋友時間同金錢,這說法對裁判太唔公平。換了球員是閣下又可否如此冷靜處理呢. 我提出只是問一條簡單的問題, "應否投資乒乓球運動je", 換了你用左一萬幾仟去學店讀
樓主#2既Crocotai咪俾左意見你囉, 投唔投資你咪自己諗!!
不過最主要係你俾佢學波為乜..!?

[ 本帖最後由 青見人 於 2010-1-13 02:12 編輯 ]
作者: Yankee    時間: 2010-1-13 13: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ipod    時間: 2010-1-15 17:32

我覺得小朋友究竟是否好鍾意打定係應酬父母先,又看小孩投入有幾多,其實这運動學到好多嘢,但而家的夙氣我就吾建議•我會適可而止,當是可锻練身体
作者: james007    時間: 2010-2-16 14:35

引用:
原帖由 kei 於 2009-12-31 11:24 發表
我覺得作為一個家長, 有樓主的想法, 絕對可以理解
同埋都無咩唔妥
I agree,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trying to gain more points by getting good results in Table Tennis.
作者: jack    時間: 2010-2-16 15:06

比得出一萬幾仟學波, 不如讀國際學校喇, 香港 D 中學無無聊聊咁唗時間
作者: 成仔仔    時間: 2010-2-23 17:27

你可以把打乒乓球用來當一種運動 不可以話係浪費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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