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太陽之子 於 2011-4-6 21:06 發表
本人認為,因為我們取之於論壇,亦應有所付出,所以收取特定的行政費用是應該的。
只是,收取的數額應該少一點。若金額太多的話,便有牟利之嫌,亦窒礙了乒乓球運動比賽的推廣。這有違了論壇的宗旨。
原帖由 太陽之子 於 2011-4-6 21:06 發表
本人認為,因為我們取之於論壇,亦應有所付出,所以收取特定的行政費用是應該的。
只是,收取的數額應該少一點。若金額太多的話,便有牟利之嫌,亦窒礙了乒乓球運動比賽的推廣。這有違了論壇的宗旨。
原帖由 (=^x^=) 於 2011-4-7 11:40 發表
首先我個人不太同意收款, 只是有球會提出...后來我說收了的款項是給比賽用途 (后來又有人反對)....我不在香港, 但想聽多點網友的意見, 行政費用暫時還未決定,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 收行政費不是牟利, 所以款項亦 ...
原帖由 (=^x^=) 於 2011-4-7 11:40 發表
首先我個人不太同意收款, 只是有球會提出...后來我說收了的款項是給比賽用途 (后來又有人反對)....我不在香港, 但想聽多點網友的意見, 行政費用暫時還未決定, 但有一點是肯定的, 收行政費不是牟利, 所以款項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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