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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中X銀行賣商譽 [打印本頁]

作者: feideepking    時間: 2011-6-25 10:27     標題: 中X銀行賣商譽

或者因為之前開咗有關銀行的信用卡, 那集團保險產品部就有電話推銷住院保險/月供式儲蓄產品對象資料; 行為根本係以商譽cold call唧, 三九唔識七, 而索的premium竟要每月千餘元... ... BXC真係以為好多人亂信所為名牌.
作者: hkw2010    時間: 2011-6-25 11:27     標題: 推銷住院保險/月供式儲蓄產品

得閒你咪去上下堂認識一下乜野係保險。  上完你可能會睇法唔同。  唔係"索" 你﹐ 你首先要知清楚係乜野 plan... 你乜都唔清楚咪比人拉住你走攞。   我睇你都係未做過 sales or marketing 所以你咁敏感。  你做乜野都係要明左之後先去做或唔做。  你開左信用card 你都以經係中銀個客。  又點會三九唔識七呢。  小小意見者。
作者: feideepking    時間: 2011-6-25 11:38

引用:
原帖由 hkw2010 於 2011-6-25 07:57 發表
得閒你咪去上下堂認識一下乜野係保險。  上完你可能會睇法唔同。  唔係"索" 你﹐ 你首先要知清楚係乜野 plan... 你乜都唔清楚咪比人拉住你走攞。   我睇你都係未做過 sales or marketing 所以你咁敏感。  你做 ...
基本上出得嚟工作o既都買咗保險; 千餘閒錢, 無乜人剩到; 中X銀行當自己好似政府, 串機構嚟, 信自己好過

回想返個次序巧似係咁行一套: 曾打過來放貸, 接聽者No咗佢之後就另一批人sell呢d(個概念可能就係諗人唔係貸就借o架喇)
作者: hkw2010    時間: 2011-6-25 12:05     標題: 唔。。。

我覺得係個人睇法者冇乜野既。
有d就真係hard sell 既咪say no need and 收佢線。 但現實係好多人做到依行人見人憎。  佢既角度係唔問人又點知呢。  咁咪一路打 cold call.  1000 個會有一二個聽的話佢就可以有機會做生意。

咁你都可以話我可以用 saving 黎for emergency. 信自己好過。。。個人信念者。

千餘閒錢, 無乜人剩到。。。 唔﹐ 我唔係好sure 依過講法。  總之﹐ 依個世界你有事既事候好小會有人幫到手。  長貧難“古"/
作者: Riccardo    時間: 2011-6-25 13:04

其實大部分銀行及信用卡機構都做緊類似的事...在商而言商,對方只係想做生意...
另一方面,係咁既情況,佢係所謂 data user, 你係所謂 data subject,
響拱情況底下,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4條"個人資料在直接促銷中的使用"
(1) 凡資料使用者─
a) 已從任何來源(包括有關的資料當事人)取得個人資料;及
(b) 將該等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的目的,
則─
(i) 在該使用者於本條開始實施後首次如此使用該等資料時,他須告知該資料當事人謂如該資料當事人要求該使用者停止如此使用該等資料,該使用者須在不向該當事人收費的情況下照辦;
(ii) 如該資料當事人作此要求,該資料使用者須在不向該當事人收費的情況下停止如此使用該等資料。

而該條第2款訂明:
(2) 在本條中─
“直接促銷”(direct marketing) 指─
(a) 要約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
(b) 就貨品、設施或服務的可予提供而進行廣告宣傳;或
(c) 索求用於慈善、文化、娛樂、政治或其他目的的捐贈或貢獻,
而該等要約、廣告宣傳或索求是藉着以下資訊、貨品或通話進行的─
(i) 藉郵遞、圖文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相似的傳訊方法送交予任何人的資訊或貨品,而該等資訊或貨品是指名致予某一個或某些特定人士的;或
(ii) 以特定人士為對象的電話通話。

一般泥講,以簡單扼要既日常語言表達的話,
你叫佢"以後唔巧再打電話泥"應該就可以了....

[ 本帖最後由 Riccardo 於 2011-6-25 13:11 編輯 ]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11-6-25 13:15

I  Q BOX LATER!!!!!!!!
作者: feideepking    時間: 2011-6-25 16:24

引用:
原帖由 占jim 於 2011-6-25 09:09 發表
King少,
乜中X銀行商譽好口羊 ? 好似雷曼佢賣最多喎 !  
占生, 在下97 - 01 喺其附屬做, 知間嘢死扮勁d衰嘢o架喇, 成日想人賣(中)呢樣虛擬嘢... ... 只有存人民幣較制得過, 因為照計安全(但千祈咪兌換, 個率巧差)
引用:
原帖由 Riccardo 於 2011-6-25 09:34 發表
其實大部分銀行及信用卡機構都做緊類似的事...在商而言商,對方只係想做生意...
另一方面,係咁既情況,佢係所謂 data user, 你係所謂 data subject,
響拱情況底下,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 ...
謝謝R生, 在下都唔理佢大機構定細機構, telesales電話一向幾快截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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