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賽制: 團體賽
A. 初賽採用兩場單打及一場雙打制,女單,男單,混雙三局兩勝11分,不論勝負打足三塲比賽。
B. 初賽採用分組循環制,複賽採用單淘汰制以決定名次。
C. 循環賽勝3比0得3分,勝2:1得兩分,負1:2得一分,負0:3得0分,不論勝負打足三塲比賽。
D. 每場比賽每隊必須派出 2 名球員到場出賽,否則作棄權論。
(九) 參賽資格:
A. 歡迎本土或海外參賽者參加。
B. 如團體賽報名隊數超過其上限,本會有權取消報名超過2隊的球會/團體以外之參賽名額
C. 每一位球員於團體賽事只可以代表一隊球隊參加一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