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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是非]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打印本頁]

作者: 心聲    時間: 2013-3-24 16:23     標題: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 深深體驗什麼糸將事實歪曲 , 什麼叫惡人先告狀, 球場上理應公平競爭, 當你的學生技不如人處於下風, 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企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鄉下話, 甚至叫出聲的進行場外提示, 你們的一舉一動聲音都儘在我的 iphoto 內, 原來我在拍攝其它比賽,奈何你們實在太過份, 通完一次水又一次水, 終於被裁判發現, 要邀請你們起身, 但好笑是你地居然賴死唔走 , 仲惡人先告狀, 你們的閙劇都儘收錄在我的iphone裏, 若你們還是認為自己是對,裁判有錯, 那我只好把片上載此論壇一齊看, 讓我們香港人看看國內來的教練是怎樣嬴波 , 怎樣通水 , 每次比賽總見你大吵大閙, 好想告訴你你的聲音太尖 分貝也太高, 好難頂. 最后恭喜你們取得勝利 , xx中學好波
作者: artin    時間: 2013-3-24 18:33

引用:
原帖由 心聲 於 2013-3-24 16:23 發表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 深深體驗什麼糸將事實歪曲 , 什麼叫惡人先告狀, 球場上理應公平競爭, 當你的學生技不如人處於下風, 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
放上來研究研究
作者: 速鳥    時間: 2013-3-24 23:22

我覺得無問題, 現代賽事, 場內場外都要比賽, 我看現場馬龍對張繼科, 全場力憾張名字, 馬龍暫停, 最後馬龍勝 4 比 0 。
作者: 速鳥    時間: 2013-3-24 23:31

所有大賽都會提水, 所以教練不可有動作, 場外粉絲要有計劃分散對手叫聲, 應要適應。
作者: artin    時間: 2013-3-24 23:34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3-3-24 23:22 發表
我覺得無問題, 現代賽事, 場內場外都要比賽, 我看現場馬龍對張繼科, 全場力憾張名字, 馬龍暫停, 最後馬龍勝 4 比 0 。
不可有指導性質...叫加油,集中等是可以的
作者: monkey330    時間: 2013-3-25 13:02

很難防止提水的
只有教練,隊員自律
要他律就冇意思了
作者: edenlam    時間: 2013-3-25 22:10

算啦 認真世上有哪個教練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場外指導過
作者: dannyyslhk    時間: 2013-3-25 23:14

You 說得很對 !!  非常讚同 !! 我當時也在場 , 正看自己孩子比賽..............說話句老實話, 紅牌之後似乎太激動了 會嚇親小朋友
作者: monkey330    時間: 2013-3-25 23:15


作者: BrianDD    時間: 2013-3-25 23:24

我很想看
作者: dannyyslhk    時間: 2013-3-26 14:42     標題: 回復 15# 的帖子

您好猫哥 : 我是林X權對手的家長 , 當時和你一樣在看Boys U15 決賽 , 也知道格離枱的女子组也正激戰連場 。到聽到一陣從旁邊家長團傳出陣陣騷動声音時,已經見到女子组双方球員已經停止了比賽 ; 而女裁判此時已行埋一方教練席並手持紅牌。但在教練席的男仕似乎沒有離開的意圖。經過其他裁判勸說一輪之後,該男仕已經座回公眾席上。唯隔了數分鐘,又看見公眾席上另一名人仕情緒激動,而且站起來往教練席方向對着裁判咆哮。也真佩服裁判們的克制 , 沒被嚇倒及還擊。更佩服雙方球員一直表現冷靜,從容不迫 ; 離開群眾並 各找一角靜候事件結束;並在數名裁判監場下繼續比賽。
作者: cgwc    時間: 2013-3-26 17:30

問題在於何謂提水(場外指導性)?何謂打氣?

是否有清楚清晰指引及定義給各家長、教練、觀眾及球員?

有時候,有些REFEREE會雙重標準,叫加油努力都叫提水,那邊教練叫個球員打慢啲唔好急,就若無其事!
作者: 小新    時間: 2013-3-26 22:30

一般歐洲比賽...觀眾都好識尊重球員,尊重賽事,開波時便安靜,直至個分打完先拍掌或叫好!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3-3-27 04:10

引用:
原帖由 artin 於 2013-3-24 23:34 發表

不可有指導性質...叫加油,集中等是可以的
加油是可以的,集中基本上是不可!
不過,球証嘅執法真係不同!
作者: bmhv    時間: 2013-3-27 16:47

係呢到討論唔實際,
最重要係令選手以外的人尊重比賽及服從判決。

不如集中返這次事件,放條片出來,看看真相。
作者: TAMCA    時間: 2013-3-27 17:05

引用:
原帖由 You 於 2013-3-24 22:21 發表
點解乒總只有投訴裁判 無投訴家長及球員机制
蒲崗村道體育館最好, 夠距離防止提水
作者: cgwc    時間: 2013-3-27 18:07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3-3-27 16:10 發表
有無球証�網友可以比D意見,可以叫什麼,什麼不可以叫
歡迎分享
我想問係討論前,是否應看看球例怎樣寫?
不過小弟不是REFEREE尊業,只估計知道在該分完結及球員發球前可進行打氣…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0:03     標題: 回復 26# 的帖子

我想說句客觀而公道的話.
在這場比賽,坐場教練是臨時拉夫的,因原教練和帶隊老師都同時指導另外兩場賽事.這臨時教練有提場但當被罰離場而不願離座,這是不對的.但請撫心自問,坐場教練提場,是很普遍的,只是他們與球員有默契,提場沒有被球証發覺吧了.另當時有一女士(不是對賽球員家長)加入指駡球証,也是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0:46     標題: 回復 26# 的帖子

不對的,他倆並不能代表協恩,請不要上崗上線.我敢說協恩的老師管教學生相當嚴格,而協恩的同學也十分有教養,守纪律和有比賽精神.至於閣下說"嘈",我不敢苟同.協恩球員多,支持者也多,他們在不影响比賽和球証許可下,為球員打氣,聲音大,這是十分正常吧!在其他公開賽和校際賽也很常見吧!家長和同學齊心支持校隊,無論勝負,我會覺得難能可貴,絕不會損壞校譽,請放心.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0:51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0:49     標題: 回復 26# 的帖子

因字數多要分帖,對不起.
另外我看不到在支持打氣方面,團体賽和單打賽有何分別?
不是之處,請指正.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8 20:57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2:28     標題: 回復 16# 的帖子

我想指出那情緒激動的男士是協恩對手球員的親友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3:03

引用:
原帖由 心聲 於 2013-3-24 16:23 發表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 深深體驗什麼糸將事實歪曲 , 什麼叫惡人先告狀, 球場上理應公平競爭, 當你的學生技不如人處於下風, 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企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
我是協恩一同學家長,只發表本人意見,並不代表其他家長:
1> "你地"是指協恩家長們集体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嗎?但我不知道有這件事. 投訴的內容是否事實和成立?請祥細公開說明投訴人,投訴曰期,所關連的賽事和事發過程,讓一眾巴打評理,不應單方面指責.
2>"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企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 [/quote]我們的打氣情况很正常,與其他公開賽和校際賽一樣,可能戰況激烈,家長和同學又人多,所以打氣納喊聲比友隊大,但沒有影响比賽,球証也沒有判我們違規,你不見男校的比賽打氣情況有過之而無不及嗎?
我只希望見到事實,把片放上來吧! 讓眾巴打評評理.
在星期六的所有賽事中,我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0:43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8 23:50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我承認星期六當天有一家長和球証理論,這要不當的,但這是她個人行為,要學校負責嗎?
歡迎理性討論,不要含糊不清的指控和漫罵,請祥細列出全部事實,搬出証據來,讓眾巴打評評理吧!
協恩是一所公認校譽好的學校,我們身為同學家長也不會愚蠢到做出損毀校譽的行為,我敢說我們大部份家長若不是全部都是尊重任何對手,尊重所有比賽的.
我們做事光明磊落,不怕無理失實的攻擊,但希望你拿出証據,說明你的指控.
我再聲明,協恩今次獲勝,我們高興但不會驕傲,因為下次可能是另一隊勝出,强隊多的是,我絕對尊重公平競賽,尊重對手.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1:32 編輯 ]
作者: mankit    時間: 2013-3-29 14:24

当时大家都非常紧张,尤以双方的家长们。对我来说则是一埸比賽矣。不论胜负,我們明天还是要返工返学的。
双方球員均表現出色,其中林丽伟特別精采。
作者: vickyw288    時間: 2013-3-29 15:48

坐場教練都唔屬於咁點先係屬於係 ? 點會有人分到係主教練定臨場教練
坐場教練提場,是很普遍的,只是他們與球員有默契,提場沒有被球証發覺吧了<----普遍就叫正常 叫可以接受?
提場係錯就係錯 根本係唔應該出現 但球証都係人
點有可能每次提場都捉到 不過比人捉到既就唔好話咩人地都係咁做好普遍 咁樣只會覺得好


[ 本帖最後由 vickyw288 於 2013-3-29 15:49 編輯 ]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3-3-29 16:28

請放片
引用:
原帖由 心聲 於 2013-3-24 16:23 發表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 深深體驗什麼糸將事實歪曲 , 什麼叫惡人先告狀, 球場上理應公平競爭, 當你的學生技不如人處於下風, 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企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9 16:33     標題: 回復 33# 的帖子

當時我們一眾家長也十分讚賞林的表現呢!她打得真出息.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7:02 編輯 ]
作者: AndroidRX93    時間: 2013-3-29 16:34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有冇片睇呢?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9 16:50     標題: 回復 34# 的帖子

請仔細看#27,
我說坐場教練提場很普遍,沒有說這是正常,更沒有說可接受.
我也說教練被罰離場而不願離坐是不對的.我也沒有怪球証捉不到其它提場教練,
我只是解釋為何教練提場而不被發現.
請冷靜点.
作者: BrianDD    時間: 2013-3-29 16:54

只要大家做好自已,尊重別人,有良好品格,文明看比賽,那就沒有這些事了
作者: vickyw288    時間: 2013-3-29 17:11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6:50 發表
請仔細看#27,
我說坐場教練提場很普遍,沒有說這是正常,更沒有說可接受.
我也說教練被罰離場而不願離坐是不對的.我也沒有怪球証捉不到其它提場教練,
我只是解釋為何教練提場而不被發現.
請冷靜点.
企圖轉移視線合理化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29 18:29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8 20:03 發表
我想說句客觀而公道的話.
在這場比賽,坐場教練是臨時拉夫的,因原教練和帶隊老師都同時指導另外兩場賽事.這臨時教練有提場但當被罰離場而不願離座,這是不對的.但請撫心自問,坐場教練提場,是很普遍的,只是他們與球員有 ...
happy先生, 即使是臨時拉夫, 在當時亦是在代表該團體/學校, 因為該教練是受到該團體/學校的教練/學生邀請擔任坐場教練的, 而不是該教練自己見有空位就坐, 在坐場教學生時亂說一通的.

就算提場很普遍又如何? 犯規便是犯規, 犯規又不認錯, 而且以學校為名而比賽, 只會令到所代表的團體更加蒙羞. happy先生的語言"藝術"令我想起某位L先生..

而且真的沒有影响比賽嗎? 你又不是在比賽中的學生, 又如何得知? 如果不會影响到, 又為何要那麼大聲?
多年前的青少年/學界比賽, 沒有那麼多家長/觀眾, 沒有那麼嘈吵. 現在已經變質, 在現場看, 經常看到某幾位出了名的家長/教練在比賽大聲, 將裁判及對手當作仇人一般....
懇請該幾位名人, 可以為孩子們做一下好榜樣嗎?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9 21:27     標題: 回復 41# 的帖子

我己經說那教練提場被罰而不願離場是不當的,何來不認錯呢?請細看閣下的引言.
至於我說我們的打氣行為沒有影响比賽,因為球証不認為我們的打氣行為有影响比賽,否規他會出言阻止,
或更甚者,趕我們離場.
至於閣下最後一句關於幾位出了名的家長,我不懂回應了.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21:36 編輯 ]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29 22:06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21:27 發表
我己經說那教練提場被罰而不願離場是不當的,何來不認錯呢?請細看閣下的引言.
至於我說我們的打氣行為沒有影响比賽,因為球証不認為我們的打氣行為有影响比賽,否規他會出言阻止,
或更甚者,趕我們離場.
...
happy先生, 我提出的是閣下在#27及#28貼中指出該教練提場不代表學校的問題, 我見到閣下都認為該教練有不當, 但我不敢苟同閣下指該教練提場不代表學校, 因為就算是臨時拉夫, 亦是該學校的教練/學生邀請的, 絕非一位三唔識七的觀眾, 該位臨時拉夫教練及邀請其坐場的教練/學生應該明白, 坐在那兒便是代表學校.
作者: KKFan    時間: 2013-3-29 22:07

大家給我有一種感覺....提水好似一定會Win一樣,如果個個學生都甘聽教....我想以後D教練都唔駛教到嘔血
可能呢場比賽甘橋Win佐
所以為免雙方出現不愉快情況,大家以後都係唔好提水了
作者: edenlam    時間: 2013-3-29 22:22

引用:
原帖由 KKFan 於 2013-3-29 22:07 發表
大家給我有一種感覺....提水好似一定會Win一樣,如果個個學生都甘聽教....我想以後D教練都唔駛教到嘔血
可能呢場比賽甘橋Win佐
所以為免雙方出現不愉快情況,大家以後都係唔好提水了
你偏離左重點哈哈 唔系講提水win唔win事 而系講個教練提水比referee捉到正仲唔離開教練席姐
你尾二個句就錯啦 唔係咁橋 而係實至名歸。
其實講到底都系教練問題姐 唔關球員事
作者: KKFan    時間: 2013-3-29 22:52     標題: 回復 44# 的帖子

我講甚麼不重要,重要係你覺得開心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29 23:35     標題: 回復 42# 的帖子

如果你堅恃臨時坐場教練可代表該團体,算你對,我不爭論,但我希望閣下能够回到樓主引起的主要爭論点,就是對別人作出決乏証據的指控和漫罵,管理員便要作出公正的裁決,請不要轉移視線.
作者: 儍峰    時間: 2013-3-30 11:13

冇片冇真相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2:15     標題: 回復 47# 的帖子

樓主潛水去了,潛到海底了.
作者: vickyw288    時間: 2013-3-30 12:17

佢話'你地' 咁'你地'係邊個呢?
就連'你地'代表咩都唔知
咁其實指控緊邊個? 你又執著什麼呢?   
作者: AndroidRX93    時間: 2013-3-30 13:59

引用:
原帖由 儍峰 於 2013-3-30 11:13 發表
冇片冇真相
同意!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4:32     標題: To:管理員

[/b
小弟是貴論壇的稀客,如果這樣分貼是不對,請諒!
相信你已留意到<給場外家長的信>,在閣下公私兩忙之餘,懇請撥冗裁決這貼內容有否任何細節違反貴論壇規則第三條中,任何一点.
我相信你會作出公正的裁決以維護貴論壇的公信力,我也相信你不會容許網友發出缺乏真憑實據的指控然後潛水失踪.
我也不希望在枝節上糾纏了,敬祝貴論壇精精日上.
Happy 1212 上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4:34     標題: 回復 49# 的帖子

如果你是局內人,如果你是明眼人,如果你有勇氣面對無理虛假的指控,你會知道他是針對何人.
另外我想指出,樓主雖然無明確指控某人,但從上文下理,使人聯想到被指控者,在法理上都是違規的.
作者: steven0212    時間: 2013-3-30 14:5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8 20:03 發表
我想說句客觀而公道的話.
我是局外人,但看到你的回覆再看到這裡已經想笑了。
作者: steven0212    時間: 2013-3-30 15:1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0 14:34 發表
如果你是局內人,如果你是明眼人,如果你有勇氣面對無理虛假的指控,你會知道他是針對何人.
另外我想指出,樓主雖然無明確指控某人,但從上文下理,使人聯想到被指控者,在法理上都是違規的.
其實樓主作過咩指控?
1• 教練在比賽中非暫停時間內提水
2• 大吵大鬧

關於第一點happy1212自己也認的確有其事。
至於第二點其他在場綱友好像都有聽到吵鬧,至於是否由第一點引起及對錯,我就不得而知。

1)請問無理指控是指那一點?
2)”如果你是局內人,如果你是明眼人,如果你有勇氣面對無理虛假的指控,你會知道他是針對何人.”
呢個有點困難,要局內人+明眼人+有勇氣面對無理指控=知道他是針對何人,我諗真係唔會有好多人明你講咩。
3)”外我想指出,樓主雖然無明確指控某人,但從上文下理,使人聯想到被指控者,在法理上都是違規的.”
其實呢句唔係好明,法理是指法律嗎?違規又是指那些規?

[ 本帖最後由 steven0212 於 2013-3-30 15:15 編輯 ]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0 15:17

happy先生, 如果閣下真的是不希望在枝節上糾纏, 你就不會開兩個post來投拆同一個問題, 你不覺得自己很矛盾嗎?
閣下在某程度上亦已違反壇規則第一及第二條, 難道又應該對你作出指控嗎?
閣下在今年3月28日才正式注冊, 難保你不會在枝節上糾纏後就潛水失踪嗎?

既然閣下自稱為協恩學生的家長, 便應該為自己的子女作出榜樣, 而不是在這兒自相矛盾, 輸打嬴要, 在枝節上糾纏.
希望閣下的子女終有一日能以自己的家長為榮, 亦在此恭喜協恩奪得冠軍, 希望各同學們在下次比賽再接再厲, 某些比較激進的家長/教練作出檢討, 不會再發生同類似的事件
作者: 時雨    時間: 2013-3-30 15:31

路過,其實先生只要問心無愧,又何須介懷
作者: (=^x^=)    時間: 2013-3-30 15:45

我剛回香港 給我一點時間消化post
作者: (=^x^=)    時間: 2013-3-30 16:02

I just back hk maybe you whats app me
作者: vickyw288    時間: 2013-3-30 16:09     標題: 回復 53# 的帖子

係咪要告佢誹謗其實

作者: (=^x^=)    時間: 2013-3-30 16:09

抱歉更改了你標提
乒乓論壇有三位管理員 多位超版
除我以外 他們也可為你解決問題
有關閣下的問題 或許你打電話or whats app給l和我討論
作者: steven0212    時間: 2013-3-30 16:55

引用:
原帖由 vickyw288 於 2013-3-30 16:09 發表
係咪要告佢誹謗其實
哈哈
但樓住講的事件,的確有發生,對錯就大家心中有數。
他並不是事件的真接影響人(教練)\學校, 我想冇可能告吧?

何況又係佢叫爸打們評理,咁我地唯有評理羅。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7:43     標題: 回復 2# 的帖子

如前述,我只要求公平的裁決,以後我不再浪費時間與各C兄在枝節上糾纏,不再回應無意思的爭論,但不要以為我潛了水,你也要留多些時間打滴滴仔呀!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30 17:56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8:09     標題: 回復 5# 的帖子

尊敬的貓哥,因為我之前得不到管理員對<給場外家長的信>合理的裁決才要求閣下介入,
希望你能作一終極的裁決.多謝!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0 18:44

各位C兄:
我不再浪費時間與各C兄在枝節上糾纏,不再回應無意思的爭論,但不要以為我潛了水,
你們也要留多些時間打波呀!
但我會耐心等候樓主潛水後回來,提供證據來支持他的指控.
我也會耐心等候眾管理員和超版對<給場外家長的信>的公平合理的裁決.
各位C兄過去幾天都辛苦了!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0 18:50

happy先生, 在你另一篇重複又重複的投訴POST中, 已看到了超版及管理員們認為"給場外家長的信"並無值得刪除的意思, 但閣下得不到你想要的結果後, 不停再控訴, 給人一種輸打嬴要的感覺, 實在不是小孩子們的好榜樣... 我相信即使貓哥得出的結論如果不合你心意, 你還會考慮將事情上報, 將事情發大來做.. 你明白再繼續這樣下去, 會有可能影響自己和孩子的聲譽, 影響校譽嗎?

在三個post中, 大部份人的都認為"給場外家長的信"列出了很多事實, 當然亦不排除可能有某部份不實, 但正如時雨兄所說, 先生只要問心無愧,又何須介懷?

這兒不是法庭, 超版及管理員們的結論不合你意, 那到底先生希望得到什麼樣的裁決? 如果才算是你的合理? 貓哥作出結論後, 如果不合你意, 你還會想怎樣?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0 19:03

happy先生, 其實超版及管理員已在你其中一篇投訴中回應了閣下的指控, "給場外家長的信"並無值得刪除的意思, 但並不合你意, 那請問什麼才是你心目中的合理裁決? 請先給予標準答案, 不然再不合你意, 只會浪費超版及管理員們的時間.

另外,, 閣下是否明白什麼是指控的意思? 請看一下什麼是指控:

http://baike.baidu.com/view/294899.htm

樓主並沒有向有關當局或者有裁決能力的人(如論壇管理員)提出控告, 反而只有閣下向管理員要求裁決, 那即是閣下才是提出指控, 跟據閣下在其中一篇投訴post中, 不是指出應該由指控者提供證據麼?
作者: 黑暗武士    時間: 2013-3-30 20:46

這裡不是法庭,不會對事件作出裁決的,至於你所講對方的指控,請你詳細列出,待管理團隊開會後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貓哥因事務煩忙,此事已全權交給我負責,謝謝!
作者: samson2012717    時間: 2013-3-30 22:30

引用:
原帖由 心聲 於 2013-3-24 16:23 發表
驚訝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 深深體驗什麼糸將事實歪曲 , 什麼叫惡人先告狀, 球場上理應公平競爭, 當你的學生技不如人處於下風, 你們便場外提示, 通水, 企圖影響對手, 其實由比賽開始, 你們便用各種的肢体語言 ...
咁多人撐樓主,樓主快把短片上載,証明撐你的人是對的還是錯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1 11:34     標題: 回復 9# 的帖子

尊敬的黑暗武士:
原來你們不知道我一直要求你們對<給場外家長的信>有否任何一處或多處違反本壇規則第三條作出裁決.我真懷疑是否我表達不清呢,如果是的話,請多多原諒. 請看29/3"投訴"一帖 及monkey330的回覆.
第三條"禁止對任何會員作出滋擾性、挑釁性、人身攻擊、粗俗、色情、暴力、侮辱或引起公眾不安、謾罵的言論及文章", 另外我想問--本壇是否容許不提供真憑實據而對別人作出指控如這貼的#見到你地去信投訴裁判的執法#
請閣下判斷(如果你不喜歡"裁決"這詞)這貼有否違規,如有的話,請作出相應的行動,以維持貴論壇的公信力. 唔該!多謝!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1 12:05

樓主,你去那裹潛水多天了,很多人等你回來呀!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1 12:33

happy先生, 既然管理員及超版們經過閣下多番重複又重複的"提點"後, 仍找不到該貼有嚴重版規以致要作出相應的行動, 我相信已經間接表達了管理員及超版們對版規及該貼的看法, 就是該貼並沒有太違規的問題.

管理員及超版們本身的相應的行動就是覺得沒嚴重到需要作出懲罰性的行為, 而閣下在另一投訴貼"聲稱"並非要求刪貼, 但又要求作出相應的行動, 那到底要求什麼行動? 要禁戶口? 禁IP? 還是要爆出他的真實名字以供鞭屍? 還是要代替閣下告上法庭? 閣下並不要求刪貼, 但又要求作出相應的行動, 真的令人看不懂如何才可以滿足到閣下.

另外我已在另一貼指出, 該樓主的貼並不是"指控", 請看 http://baike.baidu.com/view/294899.htm 什麼是指控, 所以閣下的才是真真正正的指控, 因為閣下現在是要求有裁決力量的人作出決定.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20:42 發表
他指控別人,就要拿出証據,不是要被告自己證明自己清白,這是普通法的基本原則.
以閣下在另一投訴貼的意見, 應該要閣下拿出証據証明完全沒有人寫信給乒總作出過投訴吧? 不然以閣下意見, 閣下豈不是違反了普通法? 需要請閣下到法庭自首麼?

該樓主跟本沒指出是誰(其他網友亦認為不能夠由上文下理發覺是誰)寫信投訴, 我相信乒總一年總會收到一封投訴信吧? 如果每個人都對號入座豈不得了?

該樓主有可能在現場聽到有人大聲叫罵要寫信投訴, 又或者有裁判告訴他有人要脅要寫信投訴他, 甚或該樓主是乒總職員, 接到投訴信. 如果是前兩者的話, 該樓主只是引述所見, 而且有沒有指明道姓, 跟本就沒有問題. 如果是後者, 難道要求該樓主犯法, 將所收投訴信公報天下嗎?
作者: 黑暗武士    時間: 2013-3-31 14:24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11:34 發表
尊敬的黑暗武士:
原來你們不知道我一直要求你們對有否任何一處或多處違反本壇規則第三條作出裁決.我真懷疑是否我表達不清呢,如果是的話,請多多原諒. 請看29/3"投訴"一帖 及monkey330的回覆.
第三條"禁止對任何會員 ...
多謝你的回覆,其實我想你在這Post;列出他人對你的指控,例如A君說的,B君又說了什麼,因太多了,看到我頭暈都找不到,因我用手機看的,所以真係好難看。
作者: (=^x^=)    時間: 2013-3-31 14:47

sorry i just come back to office
因之前不在香港,回香港后又只在手机上看,坦白說雖我們是管理員,但論壇每天POST 很多,根本看不了那麼多。
其实那場波我在旁邊看,因為我正看譚浩賢VS張彥陶,我印像中我左邊右邊都有人在錄影,雖然不是錄協恩那塲波,但嘈吵聲音之大,我相信便是無影像,也有錄音。

我們是討論區,我也只是管理討論區的其中一人,對於閣下的要求其实我不太理解,我曾經PM閣下我的電話,我想用WHATS APP或透過通話希望了解HAPPY的訴求,因為有些事我不想公開回應,但到目前為止我 還未收到你的WHATS APP。其实你是否想強調這事與協恩無關呢,或是那天沒有人嘈架,定係對方也有人好激動。很抱歉因為文字太多,而我也不是當事人,所以我真的不太了解你對此事的訴求。

對於我們來說討論區是一個公開討論的園地, 如上文說我們不是法官是錯是對我們不可以裁決,那天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發生,討論區中誰是誰非誰也不清楚,你說那教練是臨時拉夫,其实對於我們場外觀眾來說其实真的不知道。所以你可以在討論區中解釋你們給人誤會的事,我相信網友的眼光是雪亮,而是非會越辯越明。
作者: cgwc    時間: 2013-3-31 15:27

引用:
原帖由 cgwc 於 2013-3-26 17:30 發表
問題在於何謂提水(場外指導性)?何謂打氣?

是否有清楚清晰指引及定義給各家長、教練、觀眾及球員?

有時候,有些REFEREE會雙重標準,叫加油努力都叫提水,那邊教練叫個球員打慢啲唔好急,就若無其事! ...
我是局外人,其實乒總是否可以像其他國家咁,在一般的賽事有兩名REFEREE,在複賽或較重要的比賽有三名REFEREE…?

我想係不犯規的情況下,多些觀眾打氣並不是壞事,像田徑,籃球足球等,如射罰球,客場的往往會受到觀眾打氣的影響,這就要學生學習抗壓能力!
作者: 黑暗武士    時間: 2013-3-31 15:49

冇話唔得,比多D錢實得架!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1 21:30

唱歌: 我等着你回來,我等着你回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1 21:40

高手兄;
我感覺到你是一位十分稱職的打手,真辛苦你了,請留多這時間打滴滴仔吧!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3-31 21:52

貓兄/武士兄,

請不要浪費你們宝貴的時間去追查球場發生甚麽事,這不是重点.
直接處理本貼樓頂所作的要求便可.唔該!
Happy敬上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2:00 編輯 ]
作者: gx7615    時間: 2013-3-31 22:07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1:52 發表
貓兄/武士兄,

請不要浪費你們宝貴的時間去追查球場發生甚麽事,這不是重点.
直接處理本貼樓頂所作的要求便可.唔該!
Happy敬上
唔清楚了解有關事情背景
如何處理?
作者: monkey330    時間: 2013-3-31 22:19

happy兄,請打電話/WHATSAPP貓哥,讓他了解事情後,自然會處理
作者: steven0212    時間: 2013-3-31 23:0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1:40 發表
高手兄;
我感覺到你是一位十分稱職的打手,真辛苦你了,請留多這時間打滴滴仔吧!
happy兄
請問你基於什麼指控滴滴仔高手為打手?
請提供真憑實據。否則你作出的正是没有真憑實據的指控,即你自己已經違規了。

[ 本帖最後由 steven0212 於 2013-3-31 23:19 編輯 ]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1 23:26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1:40 發表
高手兄;
我感覺到你是一位十分稱職的打手,真辛苦你了,請留多這時間打滴滴仔吧!
happy兄, 我打手還說不上. 我只是每逢見到有不平事便多口幾句, 在論壇上已見證過幾次不同的人不同的事, 比閣下還誇張有趣的亦有, 只要曾上過論壇多年的亦知我的"胡說八道".
我已註冊多年, 閣下不認識論壇上的我, 只是註冊數天便認為我是打手, 很明顯閣下平時很少上論壇, 亦難保不會在發洩完畢後便再次人間蒸發.

我已多次列出了這次事情的重點, 表達了閣下所要求的事的不合理性, 管理員及超版們亦指出論壇不是法庭, 跟本做不到閣下所要求, 只可惜閣下多次視而不見, 只懂將事情重複又重複, 略感遺撼.

在此建議閣下抽空到圖書館借閱一下怪X家長的系列, 理解一下子女們及旁人們的難堪, 只希望先生有朝一日真的成為子女們的好榜樣.

[ 本帖最後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3-31 23:36 編輯 ]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1 23:35

引用:
原帖由 gx7615 於 2013-3-31 22:07 發表


唔清楚了解有關事情背景
如何處理?
gx7615兄, 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happy兄只是輸打嬴要, 只要一論壇一直達不到他發洩的目的不罷休的原因, 所以我才一直提問他到底想要論壇怎樣做才可以滿足到他.
論壇唯一可做的事只有刪貼, 禁用戶一來太誇張, 管理員及超版都說過罪不致此, 而且該樓主跟happy兄一樣, 都只是註冊了數天, 有可能兩位都在這次事實後長期潛水, 禁不禁都無用.
只可惜happy兄又說過不是希望刪貼(當然難保不是真話), 又要求在不了解有關事情背景下作出裁決, 令我開始覺得是否跟不懂事的小朋友而不是自稱的家長在對話, 不求事實, 只求發洩.

[ 本帖最後由 滴滴仔高手 於 2013-3-31 23:36 編輯 ]
作者: 滴滴仔高手    時間: 2013-3-31 23:5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1:30 發表
唱歌: 我等着你回來,我等着你回來
算吧happy兄, 樓主跟你一樣都是近期才註冊, 相信會跟閣下一樣在這事後會長期潛水, 所以還不如希望其他有到過現場的觀眾提供影片, 當然前提是有影片的觀眾認為當事人值得同情庇護, 又或覺得樓主所說不附才行, 只可惜樓主所說很大可能大部份都是基於事實.
所以happy兄可以做的, 還不如爽快說一句, 你想論壇做些什麼才可以發洩你心中之憤? 管理員及超版都說過論壇不是法庭, 不能作出先生所要求的裁決, 亦表達過樓主的貼只是表達所見及心中所想. 我亦在閣下的投訴貼提出過, 樓主所說的去信投訴, 很有可能只是引述閣下或裁判在現場所說, 或樓主就是乒總的職員, 結論都是樓主所說並非指控, 只是發表所見所想.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3-4-1 00:23

請放片吧.. 讓大家欣賞欣賞.. 睇帖都睇到眼花了..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3-4-1 00:27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29 16:50 發表
請仔細看#27,
我說坐場教練提場很普遍,沒有說這是正常,更沒有說可接受.
我也說教練被罰離場而不願離坐是不對的.我也沒有怪球証捉不到其它提場教練,
我只是解釋為何教練提場而不被發現.
請冷靜点.
無需要叫我冷靜.. 我只係想看看片..
作者: samson2012717    時間: 2013-4-1 00:31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21:30 發表
唱歌: 我等着你回來,我等着你回來
冼乜等,我總唔信協恩中學嘅家長裏面無人有電話,總會有一两個會錄起當時情况,你不妨主動將當時情况上戴主動向潛水心聲反擊。

[ 本帖最後由 samson2012717 於 2013-4-1 00:34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4-1 10:06     標題: 回復 65# 的帖子

對不起,我#37是回應#33的,但論壇的系統或我的操作出了問題,有多次顯示錯誤的#.
作者: 李清33888    時間: 2013-4-1 10:06

莊則棟乒乓人生 "一球不爭可以征服天下"

一事不爭 , 可得民心 , 乒乓運動 , 友誼至上,
誰錯誰對 , 何必介意 , 君子風度 , 孩子模範,
心平氣和 , 身心健康 , 12更樂, 小弟不才 , 望君見諒.


[ 本帖最後由 李清33888 於 2013-4-1 13:22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4-1 11:00     標題: 回復 20# 的帖子

有勞滴滴仔兄,辛苦你了.
作者: (=^x^=)    時間: 2013-4-1 18:24

i got your message, but you did not leave your phone number, so i can 't call back you .
pls pm or whats app me your phone number, tks!
作者: (=^x^=)    時間: 2013-4-1 18:25

happy , sorry to miss your call
pls pm your tel to me again, tis
作者: samson2012717    時間: 2013-4-2 00:07

冼乜等,我總唔信協恩中學嘅家長裏面無人有電話,總會有一两個會錄起當時情况,你不妨主動將當時情况上戴主動向潛水心聲反擊。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3-3-31 12:05 發表
樓主你去那裹潛水多天了,很多人等你回來呀!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4-2 09:35     標題: 回復 19# 的帖子

高手兄,我真佩服你那些似是而非,偏離主題的大道理,
不值得我浪費時間和精力,一一回應,對唔住!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4-2 09:38     標題: 回復 69# 的帖子

你想睇戲?
要買飛的.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3-4-2 09:43

樓主,快返來呀,很多人想睇嘢呀!
作者: (=^x^=)    時間: 2013-4-3 13:47

我相信事件亦應告一段落
樓主有部份用詞,言論及學校名稱給找們更改了
我們歡迎討論事,但請不要公開點名批評
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
無人永遠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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