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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埸荒謬的球賽(善樂佳乒中秋雙打賽) [打印本頁]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8:05     標題: 一埸荒謬的球賽(善樂佳乒中秋雙打賽)

刚刚打完由善樂佳乒主辦的中秋節雙打賽事,全部有16隊分成兩組小組巡環,每隊打7場取頭兩名打決賽.小組賽結果頭3隊:乒乓咖啡+穎潼6胜1負,洪華山+施麗真6胜1負,趙國衡+楊詠芳5胜2負.洪華山組合结果不能出線,由成績較差的趙楊組合出線,這樣的賽例大家見過末?

[ 本帖最後由 hungwahsun 於 2014-9-9 18:50 編輯 ]
作者: wlwlwl    時間: 2014-9-9 18:13

好有問題,咁趟楊组合知唔知自己係這不公的環境下出線?他們知道也照打四強賽?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9 18:25

我都不時听聞參加過Mym過往比賽的球友抱怨:mym的比賽人數太多,球枱太小,場面混亂,泛善足陳。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8:33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9 18:25 發表
我都不時听聞參加過Mym過往比賽的球友抱怨:mym的比賽人數太多,球枱太小,場面混亂,泛善足陳。
球会负責人查實也不易做,搞比賽也非容易,如果連最基本的常識都無,我覺得無謂搞.
作者: Kenta    時間: 2014-9-9 18:34

主持人應該檢討下,有待改善
作者: 天樂    時間: 2014-9-9 18:37

點解會咁嘅?
作者: Kenta    時間: 2014-9-9 18:53

當局者請出來发言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8:54

引用:
原帖由 wlwlwl 於 2014-9-9 18:13 發表
好有問題,咁趟楊组合知唔知自己係這不公的環境下出線?他們知道也照打四強賽?
他們剛拿到先進運動會混雙冠軍,或者覺得輸俾兩個寂寂無名的老人家更不光彩吧!
作者: yeung~    時間: 2014-9-9 19:00

我覺得冇問題wor
人地一早講係計「分」,唔係計「輸幾場嬴幾場」
請留意會方訂下既遊戲規則
從來冇人話計輸幾場嬴幾場
如果係計輸幾場嬴幾場,咁就唔使計分啦
樓主你明白未?
作者: gx7615    時間: 2014-9-9 19:05

原來頭先係藍田嘈交果個係洪前輩
其實真係一早寫到明點樣計分
講到明係按分數出線..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09

规則定明先計大分,什么是大分?這是非常基本的常識,如果不明白我無話說.........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13

引用:
原帖由 gx7615 於 2014-9-9 19:05 發表
原來頭先係藍田嘈交果個係洪前輩
其實真係一早寫到明點樣計分
講到明係按分數出線..
係先計大分,再計局數.如果大分己分到胜負,還需計局數嗎?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23

如果不計大分只計局數,結果會點?舉個例,A隊全贏7隊2比1,得14分.B隊嬴4隊2比0,輸3隊2比1,得15分,結果可笑嗎?
作者: 天樂    時間: 2014-9-9 19:26

[attach]26416[/attach]
原來遊戲規則真係係計局數woo
2:0 有3分
2:1 有2分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32

引用:
原帖由 天樂 於 2014-9-9 19:26 發表
26416
原來遊戲規則真係係計局數woo
2:0 有3分
2:1 有2分
还有另一张,写明先计大分,再计得分(MYM下午12;13分发出)
作者: kensze    時間: 2014-9-9 19:33

足球就可以有和,其他就計输赢,洪生有理
作者: logtincom    時間: 2014-9-9 19:38

見過。世界女排大獎賽也是以類似方法計分:
勝 3 比 0 或 3 比 1得 3 分;
勝 3 比 2 得 2 分;
負 2 比 3 得 1 分;
負 0 比 3 或 1 比 3 得 0 分。

有可能有球隊 2 勝 1 負得 4 分,1 勝 2 負反而可以得 5 分出線。事實是負 2 比 3 的球隊都只是險負,有 1 分也合理。或者你會話,輸就是輸,甚麼是輸少少。

但大會也一早訂明賽規,如果不滿意其實可以不參加。尊重賽規,依法辦事也算是常識吧。試想大會臨時改例,對參賽者公平嗎?恕晚輩不明白當中有何爭議之處。

只追求輸贏,不如追求快樂乒乓。加油。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46

引用:
原帖由 logtincom 於 2014-9-9 19:38 發表
見過。世界女排大獎賽也是以類似方法計分:
勝 3 比 0 或 3 比 1得 3 分;
勝 3 比 2 得 2 分;
負 2 比 3 得 1 分;
負 0 比 3 或 1 比 3 得 0 分。

有可能有球隊 2 勝 1 負得 4 分,1 勝 2 負反而可以得 5 分 ...
同意尊重規則.今日規則定明先計大分,再計得分,誰不尊重規則呢?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19:49

多謝建議,這樣可以嗎?

因為今次計分方法己在網上公佈,

  2:0 得 3分
  2:1 得 2分
  1:2 得 1分
   0:2 得 0分

今次,
1) 不改計分方法 (下次改良)
2) 請記錄 分數 幾比幾
3)先計大分,再計得分/(得分十失分)
*********************

(以上規則由MYM發出,寫得很清楚,先計大分,再計得分,如果大分己有胜負,還需計得分嗎?)

[ 本帖最後由 hungwahsun 於 2014-9-9 20:00 編輯 ]
作者: 劉炳炳    時間: 2014-9-9 19:59

查實每種計分方法都有好處和壞處,今次的計分方法,可令每位球員都拿緊每一局;但亦可能出現洪老師的情況。

賽制如果是需要改善的可以反映一下。洪老師也不是第一次參加mym的比賽,大家也是朋友,勝負只是其次,無謂為了一場比賽而傷和氣,友誼第一嘛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20:05

引用:
原帖由 劉炳炳 於 2014-9-9 19:59 發表
查實每種計分方法都有好處和壞處,今次的計分方法,可令每位球員都拿緊每一局;但亦可能出現洪老師的情況。

賽制如果是需要改善的可以反映一下。洪老師也不是第一次參加mym的比賽,大家也是朋友,勝負只是其次,無 ...
不是好处和坏处問題,遊戲規則可以次次不同,今日賽事訂明先計大分,再計局數,為何有法不依呢?
作者: 劉炳炳    時間: 2014-9-9 20:13

大分的定義可以是勝2:0得三分,那三分為大分嘛。

我不在場,我亦無參賽,我只想說可能每人對大分的定義不同而產生不必要誤會

事情已過,無謂再糾纏,都係果句友誼第一,勝負其次,無謂因一場小比賽而失一位朋友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20:19

引用:
原帖由 劉炳炳 於 2014-9-9 20:13 發表
大分的定義可以是勝2:0得三分,那三分為大分嘛。

我不在場,我亦無參賽,我只想說可能每人對大分的定義不同而產生不必要誤會

事情已過,無謂再糾纏,都係果句友誼第一,勝負其次,無謂因一場小比賽而失一位朋友 ...
這樣叫大分,我見識淺!
作者: jeff_whc    時間: 2014-9-9 20:24

我之前都有參加過善樂搞的比賽,我相信洪生亦都打過多次他們搞的比賽,而一直都是用這套計分制度,相信有人得益過或失望過,要搞一個比賽而令所有人認同是很困難的,搞手得一個而每個參與者都應該去配合及支援,既然多次比賽都沿用這個制度,亦無雖要在這次比賽去推翻,有表達自己意見才可令球會和比賽更進步,但尊重球賽訂下的規則是更重要,就算乒聯搞比賽亦會存在灰色地帶,作為一個不牟利比賽的一個搞手,mym已經盡心盡力,不要為一些小事去爭吵,始終勝負都是比賽的一部份,而業餘球友更加希望建立在比賽中的友誼和團結,以上是我的過人觀點
作者: Kenta    時間: 2014-9-9 20:34


作者: logtincom    時間: 2014-9-9 20:39

引用:
原帖由 hungwahsun 於 2014-9-9 19:46 發表


同意尊重規則.今日規則定明先計大分,再計得分,誰不尊重規則呢?
明白洪老師不滿意之處。如果賽規由大會打破都的確太不公。

不過就本次事件,晚輩認為主要是溝通不足所造成。或許賽會應該把規則更清晰地列明。例如究竟甚麼是先計大分呢?是不是指獲勝場數較多者得較佳名次呢?還是大會所指的大分呢?我也不能準確地按邏輯分析出唯一答案。

晚輩早年搞的比賽,例如聖誕杯青少年球賽(見樂天球局)都會列明所有計分方法。不過或許這樣搞一個論壇比賽又會太過冗長。

我想洪老師也不是只為了一塊獎牌或獎品生氣,更生氣的是認為大會不遵守承諾。但洪老師也說過其實比賽不易搞,大家應該多加體諒大會。事實上大會也可以一句秒殺: 一切是大會公布為準。但這樣有必要嗎?只會令事件更薑化。晚輩認為應該私下跟主辦單位提供意見,這樣鬧大也太傷和氣了。

壇友一家親,晚輩久未留言,但見到此帖實在太不愉快,不要傷害和「家人」的感情好嗎?

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20:39

引用:
原帖由 jeff_whc 於 2014-9-9 20:24 發表
我之前都有參加過善樂搞的比賽,我相信洪生亦都打過多次他們搞的比賽,而一直都是用這套計分制度,相信有人得益過或失望過,要搞一個比賽而令所有人認同是很困難的,搞手得一個而每個參與者都應該去配合及支援,既然 ...
我以前打过,未试过这样计法.今天定明先计大分,再计得分.
作者: logtincom    時間: 2014-9-9 20:40

http://hkttf.com/viewthread.php?tid=9812&extra=page%3D1
作者: lawrence1993    時間: 2014-9-9 20:47

以我既理解,其實係大家對"大分"既定義不同
大會: 打完三局兩勝下=>分數, 這分數為"大分"
2:0= 三分
2:1= 兩分
1:2= 一分

洪前輩以勝數為"大分"
如在第1循環賽下,每人打7場三局兩勝
Win 5, lose 2= 5分
Win 2, lose 5= 2分

如果
A team Win 6, lose 1 (兩場2:0, 四場2:1, 一場1:2)
B team Win 5, lose 2 (四場2:0, 一場2:1. 二場1:2)

大會計法
A team= (2x3 + 4x2 + 1x1)=15分
B team= (4x3 + 2x2+ 2x1) =16分
=>B team 出線

洪前輩計法
A team win 6= 6分
B team win 5= 5分
=>A team 出線

洪前輩計法只計贏了多少隊,
大會計法顧及了每人每隊在不同對手,不同打法下的發揮與拍檔既應對能力. 如果每隊係小組打既隊伍係1樣既話, 呢個賽制係公平的,更體現到每team既整體能力。
即使Team A win over Team B (even 2:0), 但TEAM B 對其他隊打得比較出色,對其他隊比TEAM A 贏得多2:0的話,係呢個比賽下,係大會計分下Team B分數比 Team A多, 可以反映到這隊既overall average ability。

PS咁既計法又可使每team 人係每局全力去打。。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9 20:48

引用:
原帖由 jeff_whc 於 2014-9-9 20:24 發表
我之前都有參加過善樂搞的比賽,我相信洪生亦都打過多次他們搞的比賽,而一直都是用這套計分制度,相信有人得益過或失望過,要搞一個比賽而令所有人認同是很困難的,搞手得一個而每個參與者都應該去配合及支援,既然 ...
谢谢你的善意!一塊獎牌對我来說意義不大,但是我認為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應建立係公平的原則上,尊守遊戲規則的人我一定會尊重.
作者: yatming    時間: 2014-9-9 20:55

如果照所登出的賽規來看,計分方法很清楚。這樣,賽會的決定是對的。至於賽規亦不能説不合理,就如打麻將,一鋪滿胡勝過五鋪一番。建議賽會負責人作出聲明,說明事件,以免網友不明就裡,產生誤會。
作者: neku    時間: 2014-9-9 21:09

路過的,去人個場玩就要跟人規矩,又要不滿又要出post唱人,樓主真係講道理之人…
作者: HKSpurs    時間: 2014-9-9 21:49

路過,我以前也常攪比賽,mym的賽制我也彩用過於雙打比賽,目的是想大家每一局都落力打,結果都是不是贏得最多場數而是最多局數差那pair攞冠軍,但大家都接受賽果,最重要是比賽前清晰強調講明。

今次比賽可能是比賽前沒有重申清晰地強調多一次計分方法,但其實我想這些網賽最重要都切磋球技,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作者: yatming    時間: 2014-9-9 22:14

仔細再看賽規,也見不到有提以勝出的場數來計分定出缐。很明顕,2:0三分⋯那些計算方法就是大分。看網友的帖,之前賽會也曾採用此計分法。這樣看來,賽會的決定是對的,除非賽會曾向個別參加者另有說法。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揣測,賽會請出來說明事件吧。此外,討論事件,無謂涉及其他參加者,他們只是跟賽會的安排出線。
作者: kin    時間: 2014-9-9 22:49

白紙黑字寫了就冇得話人了。不認同佢賽制,之前就不應參加.
作者: sammon    時間: 2014-9-9 23:35

以樓主的思想邏輯,我們其實也可以開post 投訴現時乒超制度.
因為可以一隊球隊贏灑其他8隊 (每次小勝3:2),但最後結果可以三甲不入,不能入決賽週。
但又點解冇人投訴呢?
咪因此各球隊知道賽制的大分是計分不是計對賽勝負!
因此我認為此球賽亦是以計分的制度找出出缐組合的。
如小弟分析有錯,請賜教。
作者: cgwc    時間: 2014-9-10 00:34

我也是路過的,如果大家還記得n年前曾和老禧及其師父mym於論壇上就維基事件的觀點上有不同意見,及後我們真的相約了友誼賽,本人覺得老禧及其師父mym除了球技精湛外,還為人不錯,比賽期間也公平公正,應該不能說荒謬的比賽,這樣會傷了搞手的心,每個比賽一定有其优缺點,如果參加了就要尊重大會規則,要不就不參加,或可以賽後提供建議,讓日後的比賽搞得更好。大家打波不是求開心嗎? 我又多事了。
作者: ttman    時間: 2014-9-10 00:37

呵呵,只想講"打法反映咗個人對乒乓球運動嘅取態"呢句話好真實。
作者: mym    時間: 2014-9-10 01:06

有關今日善樂雙打賽-中秋節乒乓賽賽規, 引起洪老師對大分定義的誤會,
作為攪手, 首先係度表亦慊意.
昨為後背, 本人好多謝洪老師過去為善樂佳乒比賽, 提供既寶貴意見.
還有要多謝的是, 仍然記得上年10月第一次攪比賽時, 洪老師提點我打波不用企得太近枱.
希望小小誤會, 大家忙記左算啦. 友誼第一, 比賽第二.
希望事件到此為止.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01:10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9 18:25 發表
我都不時听聞參加過Mym過往比賽的球友抱怨:mym的比賽人數太多,球枱太小,場面混亂,泛善足陳。
Jeff,你作什麼說我不合理指責,的確是有些曾參賽波友的體驗,只不過有些波友礙於情面,費時直說。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01:37

作為球局搞手,除著搞比賽,也要善待會員,資深會員Pingpongleung成日協助mym簽場,偶爾請人打下波也不過份吧,
。只不過有人斤斤計較,搞比賽唯利是圖。
作者: cgwc    時間: 2014-9-10 02:45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01:37 發表
作為球局搞手,除著搞比賽,也要善待會員,資深會員Pingpongleung成日協助mym簽場,偶爾請人打下波也不過份吧,
。只不過有人斤斤計較,搞比賽唯利是圖。
有冇詳細記錄?
作者: jcclee    時間: 2014-9-10 02:59

其實要維繫一段關系,是需要長時間去經營/建立,
無論是一個家庭,波友或朋友之間的友誼,
甚至同事之間的相處,都要有體諒及包容。
有時只要一句説話就可摧毀一切!
值得嗎?
這個圈子好細,日後大家碰面打波的機會還多的是,
唔通就因為一d小問題,搞到以後面阻阻?!
換個角度講,如果標題換作成:一場不公平的球賽
可能更顯樓主的厚度/風度,不是嗎?
更加可以緩和論壇的氣氛,何樂而不為呢?
相信MYM也已經收到大家的意見,從善如流!
日後一切也自有公論!

大家不妨坐低傾傾,敢於面對和解决,日後才會成功在望!
継續打波吧!

jcclee
作者: jeff_whc    時間: 2014-9-10 03:12

Coco姐,首先我地素未謀面,但我知道你都是一個球局攪手,我真係唔知你同mym之前有無乜野過節,未曾瞭解今天發生的問題就發表自己負面評價,未免有"揪水"之嫌,俾個負評你都係發自內心,並未張感情分放埋落去,大家都係搞手,應該都知道箇中的辛酸而多加體諒,和平共處。如果要將搞手團火撲滅,咁下次我地邊有廿蚊打幾個鐘或比賽既地方聚腳呢?我自己都經常參與樂善球局,都好慶幸是其中的一份子,打波唔係一定為左嬴波,可以擴闊生活圈子,同運動一下身體都緊要,個人覺得mym係會每次收錢,但廿蚊打幾個鐘又真係好抵,相信已經係論壇內要book場的最低價格,重要俾啲猛人一日打爛幾個波添,而且亦有搞閒日免費球局,應該都將大部份盈餘用於球友,我自己就無去過免費球局,但我覺得應該都唔會有乜錢可以賺到,起碼我都唔見佢帶"勞"打波,所以你唯利是圖既指責希望你收番,重有阿梁都係我地好球友、好飯腳,希望唔好為左小小吹水既貼圖而損害大家既團結。大家都是乒乓球愛好者,唔好再有咁多爭鬥,用心搞多啲廉價球局俾我地啲貧苦大眾去參加更勝於口舌之爭。

呢個post係洪sir開的,我地唔好再加無關既評論延續落去,有乜問題你可以pm我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06:28

請MYM提供昨天小組巡環得分資料讓大家參考!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06:48

引用:
原帖由 劉炳炳 於 2014-9-9 20:13 發表
大分的定義可以是勝2:0得三分,那三分為大分嘛。

我不在場,我亦無參賽,我只想說可能每人對大分的定義不同而產生不必要誤會

事情已過,無謂再糾纏,都係果句友誼第一,勝負其次,無謂因一場小比賽而失一位朋友 ...
按这样计法,假设两队打5人团体赛3盤2胜.A队有3人胜2比1,B队有2人胜2比0,結果B隊胜出,不荒唐嗎?有人這樣計嗎?以往參加過善樂球賽都未試過.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06:59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01:37 發表
作為球局搞手,除著搞比賽,也要善待會員,資深會員Pingpongleung成日協助mym簽場,偶爾請人打下波也不過份吧,
。只不過有人斤斤計較,搞比賽唯利是圖。
一諾千金!為25蚊而失信令人遺憾
作者: yatming    時間: 2014-9-10 07:21

引用:
原帖由 hungwahsun 於 2014-9-10 06:48 發表


按这样计法,假设两队打5人团体赛3盤2胜.A队有3人胜2比1,B队有2人胜2比0,結果B隊胜出,不荒唐嗎?有人這樣計嗎?以往參加過善樂球賽都未試過.
如果事先說明,未嘗不可。各人應事前了解賽制,不同意的可以不參加。最忌臨場改規則,搬龍門,那就真是荒唐了。我相信每个賽事都有它的取向和目標參加者,就如一杯咖啡有人賣$15,有人賣$30,只要不是臨時改價,或是強迫你買就是了。人人心中對事物都有一把尺,這很正常,但如果以自己的尺作為標準,那就危險了。百花齊放,願者參加,不是較好嗎?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08:30

引用:
原帖由 jeff_whc 於 2014-9-10 03:12 發表
Coco姐,首先我地素未謀面,但我知道你都是一個球局攪手,我真係唔知你同mym之前有無乜野過節,未曾瞭解今天發生的問題就發表自己負面評價,未免有"揪水"之嫌,俾個負評你都係發自內心,並未張感情分放埋落去,大家都 ...
Jeff,素未謀面,評感覺就負評,相信你太一知半解,過於膚淺。
正如我先前所說:很多波友參加比賽或球局,如果覺得比賽或球局令自己不快,一般都會好含蓄,不會指責搞手,一次半次,最多下次不參加。
連mym比賽不多的常客洪老師都發聲 .

Jeff,你說mym的球局或比賽收費廉價,我絕不認同,其實我不想如mym般9斤計較,但無奈都要作數據分析,因為康文署的乒乓封球場价錢實分低廉,$14每小時,其目的是供市民以供市民低价強身健體,而非給某些組織拿來收取利益,mym租來的收益回報是近乎100%
以上,有寶例數據分析:
球局: 19×25-14×17=237
比賽: 50*16-14×24-125=339

Jeff,傻的嗎,你相信全港每人捐Hk$1蚊會少嗎,建議你查查字典:
'集腋成裘';回去數下手指計下加減乘除。

[ 本帖最後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08:32 編輯 ]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08:56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08:30 發表


Jeff,素未謀面,評感覺就負評,相信你太一知半解,過於膚淺。
正如我先前所說:很多波友參加比賽或球局,如果覺得比賽或球局令自己不快,一般都會好含蓄,不會指責搞手,一次半次,最多下次不參加。
連mym比賽不 ...
路過....大家都是在藍田攪球局的樓主,我想各持人都是想攪多波局俾各波友打下波,聚下舊,次次mym每月打完波都邀請大家一齊聚舊食飯[註:大家互相夾錢],吹吹水,講波經,講日常生活事,輕輕鬆鬆又一天,我想不是個個球局都做到咁融洽,當然某些球局可能會,但正如你的計錢賺錢方法,康民署公報左好耐,相信個個打開波的波友都知!個個都一早知道,難道你說所有波友都是傻的嗎,捐錢俾攪手賺錢?!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08:59

引用:
原帖由 jeff_whc 於 2014-9-10 03:12 發表
Coco姐,首先我地素未謀面,但我知道你都是一個球局攪手,我真係唔知你同mym之前有無乜野過節,未曾瞭解今天發生的問題就發表自己負面評價,未免有"揪水"之嫌,俾個負評你都係發自內心,並未張感情分放埋落去,大家都 ...
Jeff,你自己都冇去過免費球局,阿梁有沒有打過免費球局,個個都幾乎每日Cccc mym的收費比賽球局長,你自己講嘢都自相矛盾。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09:10

[quote]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08:56 發表


Sunny哥,個個波友係給錢打好場波,我相信波友來到球局係想落場郁多的,出下汗啫,Sunny哥原來中意吹水吾打波,吾怪得mym個球局的人成日排坐。Sunny哥先係傻的嗎,阿梁傻著好耐,所以今次爆發作
作者: yatming    時間: 2014-9-10 09:39

離題啦。如果想討論球局收費,人際關係,另開新帖吧。否則洪先生開的題真是不知何時了啦。
作者: TWKJOE    時間: 2014-9-10 11:22

比賽規則,有 Macro Rules (宏觀規則)又或權威性規則
如ITTF 所訂的。另外個別主辦比賽的機構可訂Micro Rules
(微觀規則)。
一般理解,7隊循環比賽,最好成績2隊出線:6勝1負的不能出緣,
反而5勝2負的出缐, 確實難令人感到混亂及不解!
當然主辦機構有樓作最終裁決權。
觀此事件,問題的産生是始於溝通失效。
經一事,長一智。向前看,主辦機構可嘗試在以下環莭改善:
加強溝通使所有參加者都清楚明白賽制。
如有特別計分安排,應加以強調。
比賽前briefing 尤為重要。
請注意:我們攪比賽的目的是什麽?
在合理的情況下,我相信各主辦人都希望參加者能公平競技,
促進友誼和打得開心!

[ 本帖最後由 TWKJOE 於 2014-9-10 11:56 編輯 ]
作者: jcclee    時間: 2014-9-10 11:41     標題: 回復 54# 的帖子

同意長老的論點!
如果已經是過去了的問題,
咁不如日後用心去做好些。
這才是對一眾支持者最佳的回應!


jcclee
作者: monkey330    時間: 2014-9-10 11:43

洪老師
我相信你開POST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區區一塊獎牌,只是表達心中的不滿
其實比賽搞手所訂下的規則人人也不同,每個規則都有其背後的意義,沒有對錯之分
賽制只是令球員打得輕鬆還是比較刺激的用途
賽制也可以羸一球得一分
最後11-2,11-3,9-11,11-13,12-14 也可以是輸2:3的球員出線,這個計法卻是要球員盡力打好每一球

但是白樣米養米樣人,人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套想法,人人都希望賽制是由自己訂,或是對自己來說是最度身訂做的一套規則
可是世事豈能盡如人意,每一個搞手只能訂出一套規則
只要事前列了出來而事後也不變更就沒問題
人人都按著同一套計分方法而去進行比賽,對每一個人也是公平的
可能mym只是想每一個人盡力打好每一球,殊不知背後竟產生這個問題,先不論mym是不是一個專業搞手
即使是專業搞手也好,也沒可能令每一個人的滿意其賽制
就如上面網友所說,乒超這規矩也不是勝者為勝的,但我們一開始便開宗明義地列清楚
即使網友有問題也好,我們一開始也列好了規則,再改只會對其他參賽者不公

我認為在這事情上,洪老師沒有錯,mym也沒有錯
只是大家在賽前沒好好溝通過,始終mym這賽制較少人用,下次可高亮這規則
洪老師如下次想避免同樣事情再度發生,也可以在賽前先問清楚是哪項賽制
作者: monkey330    時間: 2014-9-10 11:45

至於coco的意見,我暫且按下不表
先看看各方的反應再行加入討論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4-9-10 11:50

引用:
原帖由 hungwahsun 於 2014-9-9 20:48 發表

谢谢你的善意!一塊獎牌對我来說意義不大,但是我認為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應建立係公平的原則上,尊守遊戲規則的人我一定會尊重.
假如如你自己所言你咁尊重遊戲規則 請記得以後比賽唔好用盡方法向場內球員提水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2:18

引用:
原帖由 monkey330 於 2014-9-10 11:45 發表
至於coco的意見,我暫且按下不表
先看看各方的反應再行加入討論
我初初只是想給予觀點給搞手,盡量令比賽少無謂爭坳.洪老師德高望重,不會因一時意義冒然出Post,我想有關人士在檢視賽程方面,務必力求給予清晰指因.

但Jeff想同我爭執,我只是以數據去解析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2:27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4-9-10 11:50 發表


假如如你自己所言你咁尊重遊戲規則 請記得以後比賽唔好用盡方法向場內球員提水
多谢提醒,有错我会改!有不满我不会吞声.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2:40

引用:
原帖由 monkey330 於 2014-9-10 11:43 發表
洪老師
我相信你開POST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區區一塊獎牌,只是表達心中的不滿
其實比賽搞手所訂下的規則人人也不同,每個規則都有其背後的意義,沒有對錯之分
賽制只是令球員打得輕鬆還是比較刺激的用途
賽制也可以羸一 ...
本來只是想認識一些年青球友,亦樂意捐少少獎牌贊助球賽,事与愿违,遺憾!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12:57

引用:
原帖由 hungwahsun 於 2014-9-10 12:40 發表


本來只是想認識一些年青球友,亦樂意捐少少獎牌贊助球賽,事与愿违,遺憾!
我覺得MYM攪業餘比賽是讓多波友互相切磋球技,以波會友,大家比賽都是認為友誼第一,比賽第二,至於係咪一定要攞獎,攞獎牌,係咪真係最重要呢,況且,之前有波友攞到下線季軍以下,大家同樣好開心同大家一齊影大合照,大家笑容滿面互相拍膀頭影相,真令人懷念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13:03

如有人想施展自己超凡打波技術,與別人與別不同,並一定想攞比賽冠軍,又為何參加那些業餘冇名比賽呢,那起不是使自己降了級........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13:12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09:10 發表
[quote]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08:56 發表


Sunny哥,個個波友係給錢打好場波,我相信係講波友來到球局係想落場郁多的,出下汗啫,Sunny哥原來中意吹水吾打 ...
看來COCO姐沒有細心睇清楚,我係講"次次mym每月打完波都邀請大家一齊聚舊食飯[註:大家互相夾錢],吹吹水,講波經,講日常生活事,輕輕鬆鬆又一天",聚舊食飯時,才吹吹水,看來COCO姐要戴番副高清少少的大眼鏡,先睇得清楚了

[ 本帖最後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21 編輯 ]
作者: 劉炳炳    時間: 2014-9-10 13:20

查實大家都係星期六去藍田南打波,coco 就上午班,mym 就下午班,成日都會撞到。打波啫,又唔係為氣,拗到面阻阻,為乜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13:23

引用:
原帖由 劉炳炳 於 2014-9-10 13:20 發表
查實大家都係星期六去藍田南打波,coco 就上午班,mym 就下午班,成日都會撞到。打波啫,又唔係為氣,拗到面阻阻,為乜
係啦,大家打波為開心有咩好拗,再拗個個看來是道人是非者,本是是非人
作者: whkwhk    時間: 2014-9-10 13:23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2:57 發表


我覺得MYM攪業餘比賽是讓多波友互相切磋球技,以波會友,大家比賽都是認為友誼第一,比賽第二,至於係咪一定要攞獎,攞獎牌,係咪真係最重要呢,況且,之前有波友攞到下線季軍以下,大家同樣好開心同大 ...
我會欣賞即使在比賽得不到獎項但仍然享受比賽過程及樂於參加比賽的球員
作者: whkwhk    時間: 2014-9-10 13:27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23 發表


係啦,大家打波為開心有咩好拗,再拗個個看來是道人是非者,本是是非人
我建議可嘉聯同善樂佳乒來一場友誼賽,以促進雙方的友好關係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3:31

引用:
原帖由 kin 於 2014-9-9 22:49 發表
白紙黑字寫了就冇得話人了。不認同佢賽制,之前就不應參加.
同意!白紙黑字寫明"先計大分,后計得分",按這規紀辦事,我一定無意見.由MYM舉辦的球賽我亦打過几次,有輸有羸我樂意接受,末試過昨天情況出現.如果一早知道有咁唔合理的方法,唔好話我仲要買獎牌贊助,貼錢俾我都唔會參加.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3:44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12 發表

看來COCO姐沒有細心睇清楚,我係講"次次mym每月打完波都邀請大家一齊聚舊食飯[註:大家互相夾錢],吹吹水,講波經,講日常生活事,輕輕鬆鬆又一天",係聚舊食飯時,才吹吹水,看來COCO姐要戴番副高清少少的大眼鏡,先睇得清楚 ...
Sunny哥,吾該你收聲,你幾時打波,幾時吹水,關我叉事,我只是Care我老友柏德列在球局度開不開心啫。
作者: LCC    時間: 2014-9-10 13:46

最好洪老師mym打番場……波,另coco 又同mym打番場,以決高下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3:47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23 發表


係啦,大家打波為開心有咩好拗,再拗個個看來是道人是非者,本是是非人
你他×的是君子,其他覆post的是小人?
作者: jcclee    時間: 2014-9-10 13:49

引用:
原帖由 whkwhk 於 2014-9-10 13:27 發表


我建議可嘉聯同善樂佳乒來一場友誼賽,以促進雙方的友好關係
哈哈,好提議!
mym 和 coco 隻揪返場7局4勝,出一身汗之後,
彼此友誼關系亦可能超越,继而共同瓜分藍田一帶的球館(集合book 場應該較易)
一場之後......盡解恩仇......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3:53

引用:
原帖由 jcclee 於 2014-9-10 13:49 發表

哈哈,好提議!
mym 和 coco 隻揪返場7局4勝,出一身汗之後,
彼此友誼關系亦可能超越,继而共同瓜分藍田一帶的球館(集合book 場應該較易)
一場之後......盡解恩仇......
其實我同mym沒有什麼仇恨,大家是朋友,只不過有些催化劑在度。
作者: sunnyfung1    時間: 2014-9-10 13:54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13:47 發表


你他×的是君子,其他覆post的是小人?
其他波友都覺得以和為貴,COCO姐苦苦追迫,看來才是......
作者: jcclee    時間: 2014-9-10 13:58

引用:
原帖由 hungwahsun 於 2014-9-10 13:31 發表


同意!白紙黑字寫明"先計大分,后計得分",按這規紀辦事,我一定無意見.由MYM舉辦的球賽我亦打過几次,有輸有羸我樂意接受,末試過昨天情況出現.如果一早知道有咁唔合理的方法,唔好話我仲要買獎牌贊助,貼錢俾我都唔會參 ...
洪先生亦不必継續動氣了,
不境已成過去了!
再向前走走吧,再不,去別處球局走走也可,
日後認為適合,才回去囉。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4:00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54 發表

其他波友都覺得以和為貴,COCO姐苦苦追迫,看來才是......
我苦苦追迫你收聲,真君子。
作者: LCC    時間: 2014-9-10 14:22

sunny 又和coco 不和,那不要請可嘉隊員
作者: whkwhk    時間: 2014-9-10 14:45

引用:
原帖由 LCC 於 2014-9-10 14:22 發表
sunny 又和coco 不和,那不要請可嘉隊員
四角表演賽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0 14:51

引用:
原帖由 whkwhk 於 2014-9-10 14:45 發表


四角表演賽
Whk,你都想來,五角表演賽
作者: whkwhk    時間: 2014-9-10 14:54

引用:
原帖由 cococheung 於 2014-9-10 14:51 發表

Whk,你都想來,五角表演賽
多D人玩會熱鬧D,開心D
作者: BrianDD    時間: 2014-9-10 14:58

人生在世,一切也是緣
緣份到了則合
緣份盡了則離
一切随緣吧
作者: kei    時間: 2014-9-10 14:59

講咩野幾多角賽AR!!
大家圍番好個大圈咪好LOR!!
作者: BrianDD    時間: 2014-9-10 15:01     標題: 回復 84# 的帖子

大圈.........想起了8-90年代的黑幫片
作者: carltamki    時間: 2014-9-10 15:21

專治各種想不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isappinstalled=0#rd
作者: ThomasKwok    時間: 2014-9-10 15:22     標題: 回復 84# 的帖子


作者: 青見人    時間: 2014-9-10 16:40

其實如果比赛賽際一早列明,我覺得沒有問題,因為大家也在同一條件下比赛!
是次我諗係赛前沒有特别强調赛際改了而發生的!
我自己亦有搅吓比赛仔俾人打:
^小組循環賽3局2勝
1 赢2分,輸1分
2 赢2:0~3, 2:1~2, 1:2~1,  0:2~0
3 若各赢一局,第三局就以前兩局各人所得之分数開始!

各種比赛方式也有某原因及目的,只要亊先清楚是可以的。

[ 本帖最後由 青見人 於 2014-9-10 18:37 編輯 ]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9:11

引用:
原帖由 sammon 於 2014-9-9 23:35 發表
以樓主的思想邏輯,我們其實也可以開post 投訴現時乒超制度.
因為可以一隊球隊贏灑其他8隊 (每次小勝3:2),但最後結果可以三甲不入,不能入決賽週。
但又點解冇人投訴呢?
咪因此各球隊知道賽制的大分是計分不是 ...
认为不公平就应投诉!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9:24

引用:
原帖由 sunnyfung1 於 2014-9-10 13:03 發表
如有人想施展自己超凡打波技術,與別人與別不同,並一定想攞比賽冠軍,又為何參加那些業餘冇名比賽呢,那起不是使自己降了級........
我估你不是說我,我建議你指名道姓說出來,男子漢不需咁吞吞吐吐.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9:35

引用:
原帖由 BrianDD 於 2014-9-10 14:58 發表
人生在世,一切也是緣
緣份到了則合
緣份盡了則離
一切随緣吧
同意!事到如今,我只想要求當事人出示昨天小組賽分數單以求個明白,這個要求並不過份,如果不能出示,難免我老人家心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9:39

引用:
原帖由 LCC 於 2014-9-10 13:46 發表
最好洪老師mym打番場……波,另coco 又同mym打番場,以決高下
只要条件公平,隨時奉陪,我輸得起!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19:42

引用:
原帖由 mym 於 2014-9-10 01:06 發表
有關今日善樂雙打賽-中秋節乒乓賽賽規, 引起洪老師對大分定義的誤會,
作為攪手, 首先係度表亦慊意.
昨為後背, 本人好多謝洪老師過去為善樂佳乒比賽, 提供既寶貴意見.
還有要多謝的是, 仍然記得上年10月第一次攪 ...
請公開小組賽分數單,免我老人家多疑!
作者: explozthelimit    時間: 2014-9-10 19:53

當時人出左黎.但點解無解釋係咪突然轉左賽例, 而只係話誤會?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0 20:35

引用:
原帖由 jeff_whc 於 2014-9-9 20:24 發表
我之前都有參加過善樂搞的比賽,我相信洪生亦都打過多次他們搞的比賽,而一直都是用這套計分制度,相信有人得益過或失望過,要搞一個比賽而令所有人認同是很困難的,搞手得一個而每個參與者都應該去配合及支援,既然 ...
(1)我打过几次,未試過這樣計法.如果早知有咁唔公平的制度,貼錢我都唔玩,唔好話我仲要出錢去訂獎牌贊助.
(2)我唔反對人家搞球賽賺錢,但不能亂用"不牟利"三個字.
(3)如果賽例不公平,何來友誼,團結.如果明明你胜出而變成被淘汰,努力既成果被搶奪,你會服氣嗎?
作者: yatming    時間: 2014-9-10 21:35

引用:
原帖由 explozthelimit 於 2014-9-10 19:53 發表
人出左黎.但點解無解釋係咪突然轉左賽例, 而只係話誤會?
球局負責人可能想以一句誤會,糊渾過去,以求息事寧人,怎料愈縮愈死,事不息人不寧。建議球局負責人最好講清楚,認為做得對就企硬,有錯就認,公道自在人心。好過現在遮遮掩掩,令人懷疑。
作者: PingPongLeung    時間: 2014-9-10 22:36     標題: 回復 95# 的帖子

睇哂成個thread,就計分黎講,計大分局數輸贏先,同分再計細分,係合理;見有d師兄話原先應該係咁計法
所以都支持洪老師嘅要求
作者: PingPongLeung    時間: 2014-9-10 23:23     標題: 回復 70# 的帖子

雖然我吾係今次event參與者,都算做準參與者,當期時真係好嬲
因為有幾個波友都提過我嘅名,所以都蒲下頭(e期好少蒲上黎吹水,啱啱先揾番密碼)

其實我絕少參于公開/半公開比賽局(或內部免費比賽局),Coco同Mym都知,所以Mym中秋假前一日揾我頂一個雙打位,米話如果免費就去玩下(况且有時都會幫下簽場同比個康文處a/c book場,我e果要求吾多卦),之後Mym話ok,咁就大家同意左
但相隔一兩粒鐘又話揾到人頂我個位,佢會比$,之後解釋又話吾關$事,以為我吾可以到,仲想丙我,我當時好興,丙左佢兩句了事(當然全程係whatsapp對話)

點知,琴日比賽局發生e種事,再捲左個稀客(我)入黎,天意!

btw, 多謝各方波友關心,我嬲完就冇野,波照打,$照比!
作者: cococheung    時間: 2014-9-11 00:11

引用:
原帖由 PingPongLeung 於 2014-9-10 23:23 發表
雖然我吾係今次event參與者,都算做準參與者,當期時真係好嬲
因為有幾個波友都提過我嘅名,所以都蒲下頭(e期好少蒲上黎吹水,啱啱先揾番密碼)

其實我絕少參于公開/半公開比賽局(或內 ...
柏哥仔,小心Jeff話你抽水,講大話,吾信mym會咁唯利是圖。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1 06:57

引用:
原帖由 PingPongLeung 於 2014-9-10 22:36 發表
睇哂成個thread,就計分黎講,計大分局數輸贏先,同分再計細分,係合理;見有d師兄話原先應該係咁計法
所以都支持洪老師嘅要求
多謝支持!有人話我知負責計分的人做左手腳,否則就算按佢地的荒謬計法你都可以出線.到目前為止,我怀疑主持人的能力,未有怀疑佢的人格,照理由一個為人師表的年青人應該不會有問題.為了釋疑,我要求佢出示計分表,直到現時尚未得到回應,因此加深左我的疑慮.睇返你的CASE,為左區區25蚊可以改變承諾,人格上係有D問題.現再次懇請MYM盡快回應我的要求!!!!!!!!!!
作者: hungwahsun    時間: 2014-9-11 07:07

引用:
原帖由 jcclee 於 2014-9-10 13:58 發表

洪先生亦不必継續動氣了,
不境已成過去了!
再向前走走吧,再不,去別處球局走走也可,
日後認為適合,才回去囉。
谢谢你!事情尚末完結,我的要求未得到回應,未能釋疑.仕可殺,不可辱!如果乒壇有害群之馬,大家有責,不能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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