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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誤導球迷訂票的真相 [打印本頁]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25     標題: 誤導球迷訂票的真相

誤導球迷訂票的真相
本貼旨在說明乒總在預售2016奧運亞洲外圍賽門票中的手法及之後處理投訴的態度,讓乒迷認清它的真面目。

(1)        乒總以下列兩則預售門票章程的描述,涉嫌誤導消費者,令人期望兩階段都有大量世界級球星參與,甚至第二階段賽事比第一階段更精彩。

以下資訊節錄於24/2/2016乒總網頁http://www.hktta.org.hk/cgi-bin/display/news.cgi?news=1343
按照國際乒聯規定,所有參加奧運的運動員,必須先參加所屬地區的外圍賽。屆時,香港運動員將連同各亞洲頂級球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華台北等等來港參賽,為爭奪奧運入場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2:21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28

屆時,香港運動員將連同各亞洲頂級球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華台北等等來港參賽,為爭奪奧運入場卷而進行連番激戰。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0:42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28

以下資訊節錄於18/3/2016乒總網頁http://www.hktta.org.hk/cgi-bin/display/news.cgi?news=1364
強手包括世界「一哥」、「一姐」中國的馬龍及丁寧,日本的水谷隼、福原愛及石川佳純,新加坡的馮天薇等均會悉數來港爭逐入場券。
至於進入第二階段賽事競爭將更為激烈,將由已參與第一階段而未能成功獲得參賽席位之球員爭逐。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2:19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30

(2)        是實上,在第一階段(2016/04/13-14),世界排名前30位的男女球員共有31人,其中4人取得出線席位,其餘27人全部退出第二階段(2016/04/15-17)賽事,令其缺乏觀賞價值。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30

(3)        兩階段的門票價格相同,令我們有合理期望可在第二階段現場觀賞一批偶像球星和大概相約的戲碼。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31

(4)        乒總在公佈預售/預定門票章程時,涉嫌疏忽或故意遺漏說明「國際乒乓球聯合會」的其中一項關鍵性賽例 (ITTF Olympic Singles Ranking Qualification)----世界排名前列22個合資格的球員可不參加第二階比賽,便可得到奧運席位。這一項遺漏的說明直接影響我們預購門票的決定而導致我們錯誤預購第二階段的門票, 錯失現場觀賞偶像球星的賽事。


待續……………..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2:22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37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0:25 發表
誤導球迷訂票的真相
本貼旨在說明乒總在預售2016奧運亞洲外圍賽門票中的手法及之後處理投訴的態度,讓乒迷認清它的真面目。

(1)        乒總以下列兩則預售門票章程的描述,誤導消費者,令人期望兩階段都有大量世界級球 ...
本貼未能一次整体上傳,被迫切件。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0:4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0:28 發表
屆時,香港運動員將連同各亞洲頂級球手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華台北等等來港參賽,為爭奪奧運入場卷而進行連番激戰。
這段字要多次編輯才能完整上傳。???
作者: sing127    時間: 2017-4-21 10:51

No hard Feeling....個人認為,有時據理力爭同放下執著只係一線之差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1:05

引用:
原帖由 sing127 於 2017-4-21 10:51 發表
No hard Feeling....個人認為,有時據理力爭同放下執著只係一線之差
我必需承認執著(堅持原則)是本人的真性情。平心討論,作為一個局外人,當然可以輕鬆地說出你以上的話。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1:08

引用:
原帖由 sing127 於 2017-4-21 10:51 發表
No hard Feeling....個人認為,有時據理力爭同放下執著只係一線之差
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請你再評論。
作者: tomcat    時間: 2017-4-21 12:2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1:05 發表

我必需承認執著(堅持原則)是本人的真性情。平心討論,作為一個局外人,當然可以輕鬆地說出你以上的話。
CHING---知其不可而為之.
作者: 032    時間: 2017-4-21 14:29

冰糭跟本就係家族生意,
佢只係睇注政府運動發展基金同恆生大水喉兩個大戶,
其他會員福利同市民權利,佢一D都唔在乎,全無服務態度.
仲出埋D乜嘢掛名訓練班去昆人錢.
正一係黑店.
作者: (=^x^=)    時間: 2017-4-21 15:22

可以理解你的氣憤,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不過我想這也是乒總始料不及所有明星不打 2nd Round, 你可以說乒總沒經驗,但我想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6-7 年前我們跟乒總開過會,乒總在香港的主要職責是培育乒乓球手為香港爭取奬牌,這數年他們的而且確做得到,也做得好,所以乒總也鼓勵我們乒乓論壇自發多舉辦活動,畢竟每個机構及團體也不是有無限的人手及資源,有時我們也要一點體諒。
作者: (=^x^=)    時間: 2017-4-21 15:29

Happy1212:
用這麼多能量,去憎恨一個机構,針對一個机構,其實是很浪費你寶貴時間的。心,也不會舒服。
我見你文字清通,用詞尖刻,就想起年輕的我。但我不想你和年輕的我一樣執著,執著不是令我們走冤枉路,而是令我們原地踏步。我們的時間有限,青春的時間更寶貴,用來充實自己,用來愛,不是對自己有益得多嗎?為甚麼要用來恨呢?我看見你這問題不停糾纏,我也替你有點心痛。你是不是把事情放大了,看得太有意義呢?用這樣的能量來愛,來學習吧。不要讓自己看不過眼,聽不順耳,但又可以不理的事或人,阻礙著自己飛得最高最遠。如果覺得自己吃了虧,下次便不再買票入塲吧。放開一些,包容一些,它做得不好不要緊,你既有這樣的眼光,這樣的文筆,將來一定可以超越它,淘汰它,寫下自己光輝的一頁。那,不是更好嗎?不要再浪費自己的時間了,最後,你會發覺它是不值得的。
作者: 032    時間: 2017-4-21 16:44

總在香港的主要職責是培育乒乓球手為香港 ... [/quote]

冰糭絕不是推動乒乓球普及大眾化及全心培育本土乒乓球手的總會
佢培育乒乓球手係因為政府15年前的體育政策有所改變,
要總會有本土運動員得到成績才可以得到政府體育發展基金的資助.
才培育本地乒乓球手.
所以15年前,基本上係無本土乒乓球運動員,代表香港打國際賽事
大部份係買聘用國內球員代表香港
作者: 032    時間: 2017-4-21 16:46

冰糭只係想得到政府體育發展基金的資助
才培育本土乒乓球運動員
所以市民大眾打波比賽對冰糭來講係一個負擔付出
佢點會做蝕本生意吖.

[ 本帖最後由 032 於 2017-4-21 17:00 編輯 ]
作者: (=^x^=)    時間: 2017-4-21 17:37

我不知道15年前的事,但今天的青少年絕對是多了机會,買人的情況已買少見少。我們感謝國內到香港培育青少年的教練,沒有他們香港青少年的水平仍落后,今日有黃鎮廷,何鈞杰,杜凱琹,李浩睛,遲D 有黃芊油,李+E,....…這些青少年能在世界舞台取得奬項才有歸屬感。不過另一方面近年亦多了一些2非小朋友,他們不在香港生活,不在香港練波,但比賽才從國內跑回來……不過這問題不在這帖討論。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8:00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1 15:29 發表
Happy1212:
用這麼多能量,去憎恨一個机構,針對一個机構,其實是很浪費你寶貴時間的。心,也不會舒服。
我見你文字清通,用詞尖刻,就想起年輕的我。但我不想你和年輕的我一樣執著,執著不是令我們走冤枉路,而是 ...
貓兄,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你便會理解我們為何如此氣憤難平。
你是一個明白事理的人,我尊重你。可否說句公平話,乒總在預售門票的過程中,有沒有誤導球迷,我們要求退票是否合理?
我們認為,乒總作為一個接受政府和多間大企業資助的機構,應該勇於承擔責任,偶有不足之處,立即補救,撥亂反正,為乒球界謀進步為己任,而不應以君臨天下之勢,欺壓弱勢者。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8:17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1 15:22 發表
可以理解你的氣憤,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不過我想這也是乒總始料不及所有明星不打 2nd Round, 你可以說乒總沒經驗,但我想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6-7 年前我們跟乒總開過會,乒總在香港的主要職責是培育乒乓球手為香港 ...
我不認同「這也是乒總始料不及所有明星不打 2nd Round, 你可以說乒總沒經驗,但我想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稍後我會列出事實和理據。
如果「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為何不主動退票和向預訂第二階段的球迷道歉。以乒總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連這種初級公關技巧也做不到,香港的乒運能依靠它嗎?
作者: (=^x^=)    時間: 2017-4-21 18:36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8:00 發表

貓兄,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你便會理解我們為何如此氣憤難平。
你是一個明白事理的人,我尊重你。可否說句公平話,乒總在預售門票的過程中,有沒有誤導球迷,我們要求退票是否合理?
我們認 ...
明白,期待你的資料,但也別太生氣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1 18:46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8:00 發表

貓兄,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你便會理解我們為何如此氣憤難平。
你是一個明白事理的人,我尊重你。可否說句公平話,乒總在預售門票的過程中,有沒有誤導球迷,我們要求退票是否合理?
我們認 ...
係你自己話要客觀討論 唔係感情舒發   你既然要告上法庭 但客觀事實係 庭都未開就俾人耍返屋企  案件分類係'雜項' 而唔係'索償' 因為法律上站不住腳, 係你果邊只有情 沒有理

感情上大家都俾冰總誤導了 但實際上主辦者係奧委會跟國際冰聯, 假如你認為售票有誤導成份 應該要去煩ittf 或奧委會等下次賽際唔好咁onX stupid.


另, 法律觀點你好難贏, 因為全世界幾百萬人打乒乓 排40 到600 的球手响一般人定義下都係世界級的。。。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1 18:5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8:17 發表

我不認同「這也是乒總始料不及所有明星不打 2nd Round, 你可以說乒總沒經驗,但我想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稍後我會列出事實和理據。
如果「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為何不主動退票和向預訂第二階段的球迷道歉 ...
錢都唔係冰總收佢點退俾你。。。。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19:19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21 18:53 發表


錢都唔係冰總收佢點退俾你。。。。
你又知佢唔可以退錢俾我?你是乒總什麼人?咁佢又可唔可以道歉呢?你知唔知佢點回應我們呢?你去睇標明主角是任,白的戲,但臨場發現任白去左旅行,搵兩個二打六做,你會如何呢?
你似乎未能掌握本事件的重點,就是(一)在預售門票時,提供不確和違漏關鍵資料,令消費者作出錯誤選擇(二)未能合理和有效地承擔責任。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9:47 編輯 ]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1 20:11

[quote]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9:19 發表

你又知佢唔可以退錢俾我?你是乒總什麼人?咁佢又可唔可以道歉呢?你知唔知佢點回應我們呢?你去睇標明主角是任,白的戲,但臨場發現任白去左旅行,搵兩個二打六做,你會如何呢?
你似乎未能掌握本事件的重點,就 ... [/quot


你有錢收唔代表d 錢係佢退俾你, 要响國際冰聯奧運亞洲外圍賽條數退先算係退錢

我係討厭冰總做法的冰冰愛好者
唔明重點的係你。。。。  而且。。 唔學會放下 點可能達到目的
我只睇到你一邊大大聲話理性討論 一邊同時厭棄跟你提出意見的人 你的理性去了哪?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20:43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21 20:11 發表
[quote]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9:19 發表

你又知佢唔可以退錢俾我?你是乒總什麼人?咁佢又可唔可以道歉呢?你知唔知佢點回應我們呢?你去睇標明主角是任,白的 ...
我現在不是和你理性討論嗎?我的問題你都未答哂。
再者,請留意本帖的目的,即開頭第一句「本貼旨在說明乒總在預售2016奧運亞洲外圍賽門票中的手法及之後處理投訴的態度,讓乒迷認清它的真面目。」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0:50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1 22:32

黎明也懂得即時道歉和退票,款項以百萬計,大家都讚賞他,擁戴他。乒總,這事只涉區區小數,你懂嗎?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2:57 編輯 ]
作者: Goodluck    時間: 2017-4-22 01:01

我與乒總打交道多年,所幸乒總從未寫錯我的地址和名字。當然不可否認,乒總偶爾也會寫錯名字的,但相信是個別事件。畢竟是人而不是神仙。
作者: Goodluck    時間: 2017-4-22 01:0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1:08 發表

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請你再評論。
期待看到乒總給你們的回應
作者: egghead1969    時間: 2017-4-22 04:45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1 15:22 發表
可以理解你的氣憤,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不過我想這也是乒總始料不及所有明星不打 2nd Round, 你可以說乒總沒經驗,但我想乒總亦非存心欺騙觀眾。6-7 年前我們跟乒總開過會,乒總在香港的主要職責是培育乒乓球手為香港 ...
連我身處海外未開賽前都知,乒總點有可能唔知中國隊不打 2nd Round, ,我點解知,報紙有訪問中國隊,講個幾日行程,孔教練話只打一階段,而且酒店係咪乒總幫訂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09:03

引用:
原帖由 egghead1969 於 2017-4-22 04:45 發表

連我身處海外未開賽前都知,乒總點有可能唔知中國隊不打 2nd Round, ,我點解知,報紙有訪問中國隊,講個幾日行程,孔教練話只打一階段,而且酒店係咪乒總幫訂

http://i67.tinypic.com/2093j ...
多謝你提供的寶貴資料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09:10

乒總由始至終從沒透露有球員只打第一回合的消息,這樣是否誤導預訂第二階段門票的球迷?
試問有多少人睇大公報?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09:36 編輯 ]
作者: Goodluck    時間: 2017-4-22 09:59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09:10 發表
乒總由始至終從沒透露有球員只打第一回合的消息,這樣是否誤導預訂第二階段門票的球迷?
試問有多少人睇大公報?
是誤導!!
作者: super_phoenix    時間: 2017-4-22 10:03

冰總在說明上不足就一定係,今次也正好給冰總知道自己有改善同需要留意的地方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0:48

2016/4/14睌上乒總的網頁有以下的描述:

亞洲乒乓球外圍賽第一階段賽事的十個奧運資格已經全部誕生,競爭更為激烈的第二階段賽事將於明日(15)展開,將由已參與第一階段而未能成功獲得參賽席位之球員爭逐餘下6個奧運參賽席位,每個國家/地區最多能派2名球員參賽,但已於第一階段獲得1個參賽席位的國家/地區則只能派1名球員參加第二階段比賽。

全文見:http://www.hktta.org.hk/cgi-bin/display/news.cgi?news=1382

直到這一刻,它仍然隱瞞將有排高位的球手於第二天退賽,乒總是否有欺騙觀眾之嫌呢?
作者: egghead1969    時間: 2017-4-22 11:06     標題: 回復 34# 的帖子

我當時唔係睇大公報,唔記得當時係東方定星島睇到,點解記得,因為話打完第一階段賽事,就會返深圳;現在唔得閒 google
講多樣,當時係乒總訂酒店
"
....
國際乒聯更改今屆奧運賽制,以往先計排名分配奧運入場券,再由外圍賽定奪剩餘名額,今屆則將兩者「倒轉」,球手必須先出戰外圍賽,亞洲選手在外圍賽爭取11個名額,落敗者再計世界排名登上奧運尾班車。像中國、日本和香港等東亞列強,即使外圍賽名落孫山,從世界排名躋身奧運難度不大,反而在這個比賽落敗的話,隨時倒扣排名分數,影響奧運征途。港隊總教練陳江華直言:「坦白說,計世界排名入奧運應無大問題,不過比賽積分不低,我們希望藉此提升團體排名,特別是女隊現在排第5,期望奧運前殺入前4,成為種子隊伍。換句話說,我們也不能在這比賽隨便失分。」中國隊更事先張揚,戰罷外圍賽第一階段後,不會出戰第二階段賽事。
............
"
https://www.hk01.com/%E9%AB%94%E8%82%B2/16180/-%E4%B9%92%E4%B9%93%E7%90%83-%E5%B8%96%E9%9B%85%E5%A8%9C%E6%9F%93%E6%B5%81%E6%84%9F-%E7%BC%BA%E5%B8%AD%E5%A5%A7%E9%81%8B%E5%A4%96%E5%9C%8D%E8%B3%BD

[ 本帖最後由 egghead1969 於 2017-4-22 11:11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1:37

引用:
原帖由 egghead1969 於 2017-4-22 11:06 發表
我當時唔係睇大公報,唔記得當時係東方定星島睇到,點解記得,因為話打完第一階段賽事,就會返深圳;現在唔得閒 google
講多樣,當時係乒總訂酒店
"
....
國際乒聯更改今屆奧運賽制,以往先計排 ...
如此關鍵性的訊息,絕對影響球迷購票的決定,乒總是否要在其網頁和賽會網頁正式公佈呢?


多謝師兄提供資料!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11:42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2:06

乒總如果是一個負責任的機構,請站出來,向全港球迷解析。
作者: (=^x^=)    時間: 2017-4-22 12:1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11:08 發表

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請你再評論。
We are waiting for your answer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3:02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2 12:12 發表



We are waiting for your answer
請耐心一點,一定會在適當時候公開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投訴。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3:20

我現在可以說的,就是乒總沒有正面回應我們多項實質,有理據的提問,只是顧左右而言它而且推卸責任,沒有半點歉意。
作者: (=^x^=)    時間: 2017-4-22 13:46

你說
稍後我會道出乒總如何回應我們的退票要求,請你再評論。

再說
乒總沒有正面回應我們多項實質

即是點?好空泛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3:56

請見42#
作者: (=^x^=)    時間: 2017-4-22 14:13

作為論壇看更(管理員),我們旨提供平台給你們舒發感受
乒總有否固意誤導,每人觀點不同,有時我走進大家樂吃下午茶西多士,看見相片再看我的西多,我也會感到被誤導。有人會選擇去信消費者委員會,而我會選擇去大快活。不過 $25蚊有紅豆冰,又有冷氣,有件縮水西多,都叫物超所值,對於我來說買票只看何鈞杰也值回票價(我認真的,我100%支持本土球員),當然每人心中的呎唔同。

個人而言,我其实頗欣賞你敢於說,而且坐言起行,但有2點抱歉不敢認同

1)你說告上法庭目的是玩佢一WOK
遇事認為不公,於法庭申訴個人敬佩你,但如果目的只是玩佢一WOK,抱歉我未能認同,同時有感浪費社會資源以達一己私慾,加上我不覺得這是好榜樣給下一代,畢竟論壇很多小朋友,青少年,假如他們每次告上法庭的目的不是申張正義,而是玩佢一WOK,這個社會日后會怎樣,很難想像。

2)你說維護乒總的網友是問口X
有關言論我已更改,在網上各護其主很正常,無論什麼事不同人也有不同觀點,不認同你的便說對方是狗,未免有點失風度。況且討論應以尊重為大前提,我們應尋同存異。

根據法庭你的申訴已過,事件其实亦應該告下段落,認同你的人也會繼續支持你,不認同你的人再說三天三夜也不會認同你,如果想乒總回覆,唯一方法是寫信給乒總,我們是2個獨立的團體,我不認為它會在論壇回覆半句。對於此次事件我沒有深入研究,是非黑白個人不作評論,但事实是香港首次舉辦同類型的比賽,宣傳計劃可能是半年前或更早,而乒總是否確定所有國家的隊員不會來? 當然若宣傳海報加上以下一句,感覺可能會舒服一點。

由於樓盤單位有機會賣出及租出,未能及時更改或更新,所有價錢及相片只作參考,本人及本公司不會負責其法律責任,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由於比賽球員有机會退出及傷病,未能按時出塲或比賽,所有球員名單只作參考,本XX及本XX不會負責其法律責任,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作為網友,其实你已經做了應該做的,事件亦應告一段落,亦是時候放下重返快樂乒乓
Forget and Forgive

以弗所書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多謝支持支論壇,本論壇最近股價再創新高,牛氣沖天!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6:57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2 14:13 發表
作為網友,其实你已經做了應該做的,事件亦應告一段落,亦是時候放下重返快樂乒乓
Forget and Forgive

以弗所書4:26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多謝支持支論壇,本論壇最近股價再創新 ...
多謝貓兄連曰來的忍耐和包容,使本帖得以生存,使乒迷對乒總多一份了解,畢竟這裏是最黑暗的論壇(講笑 )。虛耗了貓兄寶貴的時間和有冒犯之處,實在過意不去。其它一切一切,盡在不言中罷!
一如小弟對貓兄和本論壇的朋友的承諾,一定會在適當時候公開乒總對我們投訴的回應。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17:13 編輯 ]
作者: (=^x^=)    時間: 2017-4-22 17:26

你沒有冒犯,也不用過意不去,只是我有時替你辛苦。其实你要做的已做了,但世事有時總有一點遺憾,當改變唔到一些事的時候,我們可以做的只能改變自己心態。互勉之!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18:11

引用:
原帖由 (=^x^=) 於 2017-4-22 17:26 發表
你沒有冒犯,也不用過意不去,只是我有時替你辛苦。其实你要做的已做了,但世事有時總有一點遺憾,當改變唔到一些事的時候,我們可以做的只能改變自己心態。互勉之!
收到哂!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17-4-22 21:53

[quote]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11:37 發表

如此關鍵性的訊息,絕對影響球迷購票的決定,乒總是否要在其網頁和賽會網頁正式公佈呢?

如果乒總話埋比你知,
搵鬼去買飛咩!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2 22:13

最令人氣憤的是它答非所問,迴避責任的態度。如果它可以學黎明即時道歉和退票,一定不會發展到今天的地步。
引用:
原帖由 金擇魚 於 2017-4-22 21:53 發表
[quote]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2 11:37 發表

如此關鍵性的訊息,絕對影響球迷購票的決定,乒總是否要在其網頁和賽會網頁正式公佈呢?

如果乒總話埋比你知,
搵 ...

作者: egghead1969    時間: 2017-4-23 00:20

pm'd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3 22:32

上年的第二階段陣容,的確令球迷失望。

但我在想,如果那些國家隊,包括中國及其他退出第二階段的,沒有官方公佈退出,乒總有無權單方面公告他們退出呢?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3 23:04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3 22:32 發表
上年的第二階段陣容,的確令球迷失望。

但我在想,如果那些國家隊,包括中國及其他退出第二階段的,沒有官方公佈退出,乒總有無權單方面公告他們退出呢?
開始預售門票時,乒總公佈了賽制大綱但隱瞞了那一關鍵性的賽例,令人作出錯誤選擇,與是否公佈退賽無關。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3 23:15 編輯 ]
作者: egghead1969    時間: 2017-4-24 01:06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3 22:32 發表
上年的第二階段陣容,的確令球迷失望。

但我在想,如果那些國家隊,包括中國及其他退出第二階段的,沒有官方公佈退出,乒總有無權單方面公告他們退出呢?
乒總做主办单位,同人订酒店,点会唔知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09:49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1 20:43 發表

我現在不是和你理性討論嗎?我的問題你都未答哂。
再者,請留意本帖的目的,即開頭第一句「本貼旨在說明乒總在預售2016奧運亞洲外圍賽門票中的手法及之後處理投訴的態度,讓乒迷認清它的真面目。」
或者咁講, 感情上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被誤導 但單憑你本文所提出的論點足唔足夠證明冰總有法律上的缺失呢?

論點太散 我見到主要係 1. 宣傳世界前列球星都有來參加---呢個有丫

2. 第二階段競爭將會更激烈---   我以球迷心態睇的確又係事實, d 勁人都返哂屋企, 剩返的競爭的確比有超級球星參加的劇烈   假如以普通市民持平角度睇, 全世界幾百萬人打乒乓 排頭一百幾十果d點都已經係'世界級球星'了吧?

所以法律上好難郁佢
利申:我就係都考慮過法律途徑但論點跟本唔夠
佢無名言邊位球星會參加第二階段呀施主
點告呀?   個現實咪就係俾人當雜項 連索償都唔分類到呀

你有錢回可能係事實 但一定唔係 '退錢'  佢條數都結哂啦 邊係退錢俾你。。。 求其揾個雜項來塞住你把口似d
係退錢就全退 唔係淨係退你地幾張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10:28

引用:
原帖由 grizzlyhk 於 2017-4-24 09:49 發表


或者咁講, 感情上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被誤導 但單憑你本文所提出的論點足唔足夠證明冰總有法律上的缺失呢?

論點太散 我見到主要係 1. 宣傳世界前列球星都有來參加---呢個有丫

2. 第二階段競爭將會更激烈- ...
對不起,小弟沒有足夠的智慧和理解能力繼續和一個擁有豐富法津知識的朋友討論「乒總在預售門票的過程中,是否遺漏關鍵訊息,導致消費者作出錯誤的選擇」。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11:0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0:28 發表

對不起,小弟沒有足夠的智慧和理解能力繼續和一個擁有豐富法津知識的朋友討論「乒總在預售門票的過程中,是否遺漏關鍵訊息,導致消費者作出錯誤的選擇」。
但你大大聲响論壇話告冰總 然後又話係要玩冰總
我先指出點解你連庭都未開就俾人耍返屋企。。。 因為理據唔夠告佢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4 13:10

引用:
原帖由 egghead1969 於 2017-4-24 01:06 發表

乒總做主办单位,同人订酒店,点会唔知
同意,乒總可能知,但也不會一開始賣飛便知。
而且,人地D國家隊未有官方公佈,乒總似乎也不可單方面公佈,理論上,一日未截止,一日仍可轉呔。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4 13:1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3 23:04 發表

開始預售門票時,乒總公佈了賽制大綱但隱瞞了那一關鍵性的賽例,令人作出錯誤選擇,與是否公佈退賽無關。
冇提及排名分高可直接有位是會令人誤會,但怎樣證明是刻意隱瞞呢?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17:00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4 13:10 發表


同意,乒總可能知,但也不會一開始賣飛便知。
而且,人地D國家隊未有官方公佈,乒總似乎也不可單方面公佈,理論上,一日未截止,一日仍可轉呔。
在預售時,賽例已經存在,它應預計有退賽第二階際的情況,提醒消費者,否則它可能是誤導性遺漏或無意遺漏,或錯誤判斷那賽例的影響。
你同意嗎?無論屬任何一個情況,如它肯道歉,做一些補救措施,事情一早便解決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17:14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4 13:13 發表


冇提及排名分高可直接有位是會令人誤會,但怎樣證明是刻意隱瞞呢?
小弟不懂得怎樣證明是刻意隱瞞,法津上奈它不何,但這世上有所謂公義,社會責任和企業良心。如果它可以拋棄這一切,不致力維護公眾利益,只會講法津和打官司,我無話可說了.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7:19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17:42

法津?我玩不起了。留給乒總這類受政府支助的大機構或富貴人家吧!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18:34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7:42 發表
法津?我玩不起了。留給乒總這類受政府支助的大機構或富貴人家吧!
都未扯到錢 而且玩的方法同動機都不對
1. 方法不對   理據不足以法律上証明佢有缺失
2. 動機不對   雖則話只係小額錢債審裁處 但假如只係要'冰
           總一鑊' 那就有點疑似濫用法庭資源 而且行動
            前考慮不周, 起碼死也不可以被編為'雜項'

假如要煩冰總倒不如响有電視台影住的情況直接找魚閏興個仔交涉 而且 以你前文表達 你已經收了冰總錢 仲要公開講佢咁同冰總誤導人有何分别?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4 18:35

Happy 兄不是已經訴諸法律嗎?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18:43

[quote]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7:14 發表

小弟不懂得怎樣證明是刻意隱瞞,法津上奈它不何,但這世上有所謂公義,社會責任和企業良心。如果它可以拋棄這一切,不致力維護公眾利益,只會講法津和打官司,我無話可說了. [/quote


連庭都未開 其實佢都冇用法律同打官司壓你   意圖用法律途徑解決的係閣下 而唔係冰總
我其實對冰總做法的程度程度不比閣下低 嘗試用法律觀點跟你解釋不過係唔想你輸左都唔知點解而已
請不要把我當成是跟你對立的,   响對抗冰總方面 我自己都做唔少。。。


不過有些事情學會放下比較好。。。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18:45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4 18:35 發表
Happy 兄不是已經訴諸法律嗎?
但庭都未開已經俾冰總派陳大姐庭外和解左了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18:52

「以你前文表達 你已經收了冰總錢 仲要公開講佢咁同冰總誤導人有何分别?」
你總是一派胡言算了吧,我真的沒足夠的IQ和EQ和你討論了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8:58 編輯 ]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4 19:40

1. 翻查其他地區外圍賽章程,我也不見有提及過那22個計世界排名位置而預留的奧運入場卷,亦不見有任何「溫馨提示」買票者高手可能第二階段退出而仍可藉排名打入奧運。為什麼亞洲區主辦便有義務要提醒呢?(當然,高手大多在亞洲,退出機會比其他大,乒總如可作點提醒便更好,但看不出有義務。)

2. 理論上外圍賽只是針對40個(亞洲佔11個)由此比賽産生的名額,與另外22個以排名分選出的奧運名額無關,所以各區比賽負責機構也沒有將此列入章程或購票宣傳內。(當然,這22個位安排會影響第二階段出席。)

3. 事實上連 ITTF 的奧運資格文件中也未見有直接提及高排名分可能會退出第二階段。(見下,有錯請指教。) 乒總也只是根據ITTF章則去辦,又怎會自己懂得「好心加料」呢?

ITTF - Olympic Qualification System:
http://old.ittf.com/World_Events ... s/Rio2016_QS_EN.pdf
"Athletes who have participated in the Continental Qualification events but that have not qualified will be eligible for qualification through the ITTF Olympic Singles Ranking list issued in early May 2016."

只可以說,如果售票前乒總能列舉出一切重要的可能性,對球迷是否決定購票入場會有一定程度的幫助,但要批判成疏忽、遺漏或誤導,又似乎未必說得通。

簡單說:乒總情理上可能做少了,但技術上只是沒有做多到。

[ 本帖最後由 joeman 於 2017-4-24 19:44 編輯 ]
作者: mrpk1234    時間: 2017-4-24 20:42

電影主角是不是要18 0分出現在銀幕上岀現?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22:44

「"Athletes who have participated in the Continental Qualification events but that have not qualified will be eligible for qualification through the ITTF Olympic Singles Ranking list issued in early May 2016."」

有這條例,稍有常識的人都會預測到有球員退賽,在預售門票時給予足夠訊息,讓消費者作出正確選擇。
在這情況下,它是否不足呢?當接到投訴時,是否要適當地處理和補救呢?
請看37#
師兄,我們只是一班很普通的球迷,不知到要研究法律和國際乒聯的條文才去購票的。
我和你沒完沒了的爭論都是無什意義的,因為你不是我的投訴對象。誰是誰非,留待大眾判斷吧!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4 22:59

貓兄說得好--「各護其主」,看來這裏有一班以乒總為「主人」的人。

[ 本帖最後由 rckw 於 2017-4-24 23:33 編輯 ]
作者: spout    時間: 2017-4-24 23:1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22:59 發表
貓兄說得好--「各護其主」,看來這裏有一班以乒總為「主人」的動物(人)。
樓主一而再的用這些字眼去形容與其意見不同的人士,令人遺憾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23:32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18:52 發表
「以你前文表達 你已經收了冰總錢 仲要公開講佢咁同冰總誤導人有何分别?」
你總是一派胡言算了吧,我真的沒足夠的IQ和EQ和你討論了。
現在只是全世界都想你放下
我邊一個point 係胡言只要你指出任何一點 我就從此消失
或係我誤以為你收了冰總'退錢' 而你無收到?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23:34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4 22:59 發表
貓兄說得好--「各護其主」,看來這裏有一班以乒總為「主人」的人。
邊位係冰總為主的人你指出account 名,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4 23:40

引用:
原帖由 spout 於 2017-4-24 23:12 發表


樓主一而再的用這些字眼去形容與其意見不同的人士,令人遺憾
回過文既邊有冰總人
唔通我打咁長話佢知佢理據不足以用法律途徑解決所以未開庭就返了屋企就係護冰總?
我係護樓主而已 提出要更有效方法先得
不願接受現實 仲叫人動物?
作者: rckw    時間: 2017-4-24 23:40

引貓一言, "世事有時總有一點遺憾,當改變唔到一些事的時候,我們可以做的只能改變自己心態。互勉之!"

樓主改變唔到乒總, 網友改變唔到樓主(睇法), 別強求了.

[ 本帖最後由 rckw 於 2017-4-24 23:43 編輯 ]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17-4-25 00:11

做球迷但又要執著 , 真複雜
作者: egghead1969    時間: 2017-4-25 01:12

引用:
原帖由 yoyo 於 2017-4-24 22:02 發表
樓主的理據已撐不住, 罵人要有 point, 唔明什麼是point 便看看 suki and 見義勇為, 為罵而罵, 案件亦完結還想怎樣?
首先講明先,我個個都唔識

單野好明顯乒總在宣傳上係有誤導 ,但樓主既理據組織能力弱,好似唔明白你爭論係不能夠用觀點角度做基礎,系要有實質理念

[ 本帖最後由 egghead1969 於 2017-4-25 01:49 編輯 ]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5 02:25

引用:
原帖由 yoyo 於 2017-4-25 01:45 發表
如果在論壇耐都知道 giz 兄不是冰種fans, 相反是在野黨. 佢無任何動機幫冰總講半句好話, 送首歌給你聽吧。
王菲的 執迷不悔
我都出名夠死牛一便頸的了 呢方面真係一山還有一山高。。。

點先講得明佢法律理據連要人開庭都未夠。 小額錢債審裁處俾佢的分類係雜項 而唔係 索償
消委會 海關連file 都唔同你開。。。。
對付冰總可以有更有效的途徑 而且假如理念正確應該有一面倒支持先係, 但樓主收回來的只有安慰 所以越來越迷失方向
將安慰睇成為大家都唔滿意的對像護航

假如理念正確有理有據點解要接受和解而唔堅持開庭
相對來講 接受完和解然後反悔仲要公審會唔會有d 唔好

樓主又話要理性討論 結果只會發脾氣 不分好歹 回過文的邊位係'動物'請指出來     
俾過意見的版友幾乎全係想幫樓主釋懷 而唔係同樓主打對台, 其實從頭到尾都唔係好覺有人意識上同樓主打對台 好似無人幫過冰總講過野

[ 本帖最後由 grizzlyhk 於 2017-4-25 02:28 編輯 ]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5 08:11

唔知幾時變了與樓主爭論?小弟絕無不敬,只想道出情理上即使說得通,法理上也無可奈何,希望樓主睇開一點而已,如感冒犯,小弟在此致歉。

但大家在理性討論之時,被冠以「動物」之名,實屬遺憾!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5 09:40

引用:
原帖由 Suki 於 2017-4-25 09:03 發表
如果g兄是在野黨,那我肯定是乒總反對派。。。

好多時我們用對事不對人或總會。

就此售票事件⋯乒總絕對有改善空間,沒有plan B 、plan C,當見到門票銷售慘淡時,不去做危機管理,例如:之前買了一天時段 ...
各有各做包括 搞大小聯賽比賽球局以補冰總不足, 能力不夠時 小有小做,   能力好點, 大搞千人比賽 個個都係同冰總對抗緊

假設我不自量力去單挑完世界冠軍輸左就斬手唔打波
人地講我點解輸安慰我 我都睇成d 人幫晒冠軍講話  d 人係動物!!""
又唔諗下 世界冠軍跟本無放過我在眼內 跟本唔需要其他人維護 其他人出聲其實只係想安慰我 叫我唔好輸左波就斬手and 仇視安慰我既人
咁樣講唔講得過去?

[ 本帖最後由 grizzlyhk 於 2017-4-25 09:53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5 10:15

早晨,各位網友,小弟必需為以前沉不著氣失言而道歉,請多多包涵!小弟不會像乒總般害怕道歉和承擔責任的!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6 21:30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5 10:19

貓兄,樹欲靜而風不息,非我所願,敬請明察。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5 10:26

小弟會盡可能在時間許可下,繼續和理據清晰的網友交流,特別是joeman兄。
現在小弟要出門打波,今晚再見。
作者: (=^x^=)    時間: 2017-4-25 11:24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5 10:19 發表
貓兄,樹欲靜而風不息,非我所願,敬請明察。
此刻我身處海外, happy 兄的中文水平太高, 而小貓亦才疏學淺, 未能領略其中奧妙。其實論壇一直都好安靜, 只有畫 但無聲, 十分安靜。最近在論壇多個主題看到很多高水準的回帖, 證明網友質素十分高. 我簡稱他們才子, not 動物
作者: samson2012717    時間: 2017-4-25 11:27

別人對你的誤解,來自他本身見識的限制,所以永遠不必解釋自己。
作者: 乒乓在線    時間: 2017-4-25 11:46

見此帖就想起這歌
[youtube]OsUr8N7t4zc[/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sUr8N7t4zc

[ 本帖最後由 乒乓在線 於 2017-4-25 11:48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5 21:54     標題: 回復 65# 的帖子

你說:「以你前文表達 你已經收了冰總錢」
請師兄指出小弟在那裹表達過收了冰總錢。
再者,每人申索200元,並不是我們爭取的目標,而是要出一口氣。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6 09:25 編輯 ]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5 22:31

引用:
原帖由 joeman 於 2017-4-24 19:40 發表
1. 翻查其他地區外圍賽章程,我也不見有提及過那22個計世界排名位置而預留的奧運入場卷,亦不見有任何「溫馨提示」買票者高手可能第二階段退出而仍可藉排名打入奧運。為什麼亞洲區主辦便有義務要提醒呢?(當然,高手 ...
能夠和joeman兄交談是賞心樂事,因你有求真精神,言之有理。小弟想同你再閒聊幾句。
小弟也曾上ITTF和當地賽會查看歐洲,北美和拉丁美洲外圍賽資料但找不到它們的售票章程。
在歐洲賽,排名前30的男女共13人,6人在首階段出線,其餘7人全參加第二階段而1人得席位。所以它應該沒有香港的問題。
在北美和拉丁美洲方面,沒有一個排名30內,所以也應沒有問題吧。
在未能掌握全盤事實的情況下,所以拿它門來參考也無甚意義吧!

[ 本帖最後由 happy1212 於 2017-4-26 10:30 編輯 ]
作者: joeman    時間: 2017-4-26 10:02

Happy 兄太誇獎了,小弟其實與其他壇友意見沒大分別,只是言詞不同吧!

各區售票宣傳資料相信現在較難找到了,但比賽章程仍可在 ITTF 找到,只要在網上搜尋「ITTF-North America Olympic Qualification Tournament」(replace region name for others) 便可找到。所有章程我已看過,也未見有提及22位以排名入選奧運之安排,相信主要是因為這輪外圍賽目標是另外40位入選資格。

正如我之前也提及,其他區域未必會有亞洲區「退二」情況出現,畢竟大多高排名也集中在亞洲,而且分散於中港日韓台等不同國家,所以問題在本區更為顯著。

不過,當乒總及其他區主辦都只是根據 ITTF guideline 去做,而又沒有多想一點,自然便大家也沒提到吧!

不單乒總,甚至ATTU 及 ITTF 似乎也忽略了那22個資格與外圍賽40個之間的關係,與及對第二階段賽事可觀性之影響。

如果。。。賽事改為所有球員必須「完成」整個外圍賽才可取得奧運資格(包括以高排名取得的22席位),如中途(如第二階段)退出也算棄權,不算完成,會否更好?當然技術上可行性要留待專家研究。

否則。。。如果於賽事章程及售票宣傳上如做多一點,說明那22席位與外圍賽之關係,或註明高排名球員可能因此不出席第二階段,當然是更完美。

不過,單以法理觀點來看,乒總沒這樣做又很難算得上錯。(如有法律界球友,歡迎指正。)

個人觀點:如果執事機構每事能多考慮一點細節,顧及多方面不同需要及疑慮,事情將會辦得更好,乒壇才能更光更熱,否則我們都是留在黑暗論壇討論好了!

做事「想」做得更好,才會有更好。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6 10:13     標題: 回復 96# 的帖子

多謝師兄的詳細分享。
希望它以後能夠站在受眾和各持分者的角度,多加思考,除了冷冰冰的法律,還要顧及「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的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6 10:32     標題: 回復 92# 的帖子

多謝師兄理解
作者: 直板末日    時間: 2017-4-26 10:34     標題:


作者: leoxiom    時間: 2017-4-26 13:01

乒總誤導係好明顯!係有改進空間,要有机制去改善係正常,
另乒總有貢獻係肯定,但有貢獻同誤導係兩件事点可混為一談?
有缺失被投訴同學會放下又点會一樣?
作者: 速鳥    時間: 2017-4-26 13:07

101班點狗,成套戲跟本無出現過101隻班點狗,無講清楚,分明是誤導
作者: grizzlyhk    時間: 2017-4-26 13:33

引用:
原帖由 happy1212 於 2017-4-26 10:13 發表
多謝師兄的詳細分享。
希望它以後能夠站在受眾和各持分者的角度,多加思考,除了冷冰冰的法律,還要顧及「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的
由頭到尾就係你去了法庭告人 告人俾人退回來就話人冷冰冰
法律基本上就係冷冰冰的 否則就係人律
作者: Bro.of.Fever    時間: 2017-4-26 14:15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6-4-2017 13:07 發表
101班點狗,成套戲跟本無出現過101隻班點狗,無講清楚,分明是誤導
小弟有少少唔明白  姐係好似商品說明條例果種 ??
作者: wing0000    時間: 2017-4-26 14:30

101班點狗

不是

101隻班點狗

分明是您想誤導大家, 而唔係佢    XDDD
引用:
原帖由 速鳥 於 2017-4-26 13:07 發表
101班點狗,成套戲跟本無出現過101隻班點狗,無講清楚,分明是誤導

作者: 速鳥    時間: 2017-4-26 14:34

引用:
原帖由 wing0000 於 2017-4-26 14:30 發表
101班點狗

不是

101隻班點狗

分明是您想誤導大家, 而唔係佢    XDDD
我要改善呀……1xx隻班點狗 好似鹽片名
作者: 金擇魚    時間: 2017-4-26 15:50

我老豆話
玻璃跌落 地下唔爛.
作者: happy1212    時間: 2017-4-26 17:48     標題: 回復 102# 的帖子

師兄,請寬恕我直言。
真的被你氣死!你知道我為什麼不回應你的帖呢?不是我怕了你,係你往往拿不著問題的重點,不值得我回應你。
以前的,我不和你計較了,就講這帖。我說:「希望它以後能夠站在受眾和各持分者的角度,多加思考,除了冷冰冰的法律,還要顧及「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的」。原意是說不應只硬蹦蹦地依從法律辦事,也應以人為本,不要忽略企業良心和社會責任。但你說:「法律基本上就係冷冰冰的 否則就係人律」。再者,你多次用「 告人俾人退回來」,「庭都未開已經俾冰總派陳大姐庭外和解左了」這類說法,請問你是當事人嗎?你知道內情嗎?我們是基於財力原因而終止申索。好了,其它我不再數了,既然我們是同路人,我不和你計較了。我以經沉著氣了,希望你也可放下吧。
對不起,如有冒犯,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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