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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點就是比賽與遊戲的分別,如果是比賽,場地就變成大自然上的動物,為求生存,爭分奪秒;如果只當遊戲,開心嘉年華,人人有獎品,不雖太認真。
有些人總是用遊戲的心態去進入比賽的尊業精神,再加上似是而非的符號字眼,直指萬中無一的小事件,大作文章。

[ 本帖最後由 速鳥 於 2015-4-9 10:25 編輯 ]
技巧可以用錢買,
但體能一定要自已練,
質量一定就要靠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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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報導,某程度上係一個社會現實,事件反映香港某些人著重短線成效及結果,卻忽略了較長遠的考慮因素。

「有其他老師反映,曾有人衝上台罵評判,連評判也有點壓力。」

莫講話做音樂比賽評判,在乒乓球場上,大家又有否見過一些家長及小朋友的表現,

例如面對某些問題球,小朋友大呼小叫,家長即時挺身走出去跟球証理論,當然還帶同他們高科技的拍攝器材

有片有真相吧!

無疑,為了贏波去比賽係可以理解

堅持比賽公平亦可以理解

但家長的表現告訴我們兩點:  

第一,他們已有前設,比賽是不公平,球証是靠不住,非要他們監察不可

第二,在家長眼中,他們的出席,等同一個律師幫助CLIENT,爭取一個他們想要的結果,而卻忘記了他們是一個FACILITATOR,如何通過比賽令小朋友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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