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乒乓球的個人特點
熊志超
前言
最近(2012年5月)筆者看到國內《乒乓世界》雜志第5期上有一篇關于《直板打法的發展方向》的文章,我把它摘錄下一段來和大家一起來討論。該文作者把中國的直板技術與韓國的直板技術作比較後,她感覺:“中國直板風格略比韓國直板風格更好些,但若把兩種風格交融在一起,互相取長補短,那麽直板的打法就會更全面。”大家不妨來分析一下這句話的含意,我們從字面上看這句話好像沒什麽問題,只是作者的美好願望而已。可是再深思就會發現這句話是經不起推敲的,她對乒乓球的“個人特點”有認識上的誤區。
1. 何謂“個人特點”?
筆者認爲:“所謂個人特點(也叫個人風格)就是在原來技術的基礎上經過運動員自己努力鑽研改造産生出有別于他人且比原來技術更好、更適合自己的一項技術,可以稱其爲“二次創作”。”而互動百科(全球最大中文百科)對風格的形成是這樣解釋的:“風格的形成是時代、民族或藝術家在藝術上超越了幼稚階段,擺脫了各種模式化的束縛,從而趨向或達到了成熟的標志”。如莊則棟的左右開弓技術,開始與常人幷無區別,經他“二次創作”後動作不僅改小了很多,還把握拍都做了較大的改動(使用相同的握法能打正、反手的動作),非常適合他個人使用,從而形成了他的個人特點。
2. 中國直板與韓國直板兩種風格不可交融之分析
上述《直板打法的發展方向》作者的觀點之所以經不起推敲,是因爲她把問題看得太過簡單化了,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就下了結論。下面筆者對這個結論作進一步分析。
個人特點是別人學不到的,不是把柳成敏的正手技術强加給王皓,或王皓的反手橫打技術强加給柳成敏,那麽直板的打法就會更全面,成爲1+1=2那麽簡單。如果真有這麽容易的話,大家都可以複製出一個新的他們兩人的結合體,那就沒有了個人特點可言了(大家都有的特點就不是特點了)。持這種觀點之人忽略了技能負遷移對學習新技術的干擾效應這個重要因素。你看到某人某項技術很出衆、特長突出,因此而羡慕這很正常。但作者有沒有想過中國和韓國的風格最根本的區別在哪?中國式直握拍和韓國的日式直握拍是完全不同的握拍法,日式直握拍法有利于正手發力,但對反手不利。所以柳成敏爲代表的韓國運動員都是正手强反手弱,形成了正手與反手兩者之間特長與特短的關係(這是訓練學的大忌)。但正因爲這種特長與特短的關係迫使他們用步法來彌補落後的反手位。反觀中國式直握拍法是世界上最科學、最先進的,以王皓爲代表的中國運動員早在04奧運會以前就已形成了正、反手兩面均衡的打法。中韓兩種完全不同風格的打法如果互相交融在一起,不僅互相不能取長補短,還會産生技能負遷移而破壞原來的技術體系。所以個人特點是別人無法學到的,以莊則棟的左右開弓技術爲例,你能學到的只是他的左右開弓這項技術,而不是他的風格(二次創作後的兩面攻小動作)。如果真要學他的風格就會産生技能負遷移。這個道理可以用來解釋爲什麽他的近台兩面攻技術風格後無來者。
3. “以身教法”是把個人特點强加于他人的教學認識上的一個誤區
持上述觀點之教練不在少數。他們很容易就會陷入啓蒙訓練中的“以身教法”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這是一個教學認識上的誤區。筆者在十幾年的教學與訓練過程中,積累了不少的教學經驗,也看到了爲數不少的教練在教學中存在著 “以身教法”的問題。所謂“以身教法”就是教練用自己打球的手法去教初學者學習正手攻,要求初學者按照他的手法去學,而不是教初學者正手攻技法,其結果是千人一面,誰教的像誰;教練的動作規範尚可,不規範就誤人子弟了。這是坊間很普遍的教法。如果這位學員換了個教練,這個新的教練就會說你的動作不對啊!在哪學來的?于是乎新教練就要改他的動作,好像不改就不是他教过似的,然後强迫他學習他的所謂正確的動作。如此一來,初學者不僅飽嘗運動技能負遷移的苦果,教練還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糾正前任教練的“錯誤”動作,其結果還不一定正確,最後苦了的是初學者。爲什麽出現這種現象呢?
這些教練“以身教法”是把自己的特點强加于他人,這種教練在坊間很普遍。那麽我們應該依據什麽準則來教初學者呢?筆者認爲正手攻技術幷沒固定死的動作,當今世界前二十名優秀選手沒有一個動作是相同的(每個人都有他(她)自己的特點),因此很難說誰是最好的,不過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動作規範的正手攻技術。所以每個教練員都應該在自己的頭腦中儲存優秀運動員正確的正手攻揮拍擊球動作,作爲指導初學者學習正手攻球的技術參考依據。應該教規範的正手攻技術,而不是教你自己的(特長)技術。放弃落後的“以身教法”吧!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談戀愛都有這樣的體會:“在男生或女生的腦子裏,往往都有一幅理想對象的構圖,當看到可吸引自己的人出現後,就會將那人的外貌、特點與自己的拼圖進行核對。一旦吻合,便展開追求攻勢。”同樣道理,教練們的腦子裏也應該有一幅理想優秀運動員正確揮拍擊球的構圖,當教練指導學員,看到他正確揮拍動作出現後,就會將他的揮拍動作與自己的拼圖進行核對(不是教練自己的動作)。一旦吻合,便立馬叫好,就是這個動作。這樣的話,是學生自己打出來最自然的動作,這樣學生學得輕鬆,教練沒必要再强加自己的動作給學員,否則學員就像學教練的個人特點一樣難以掌握。教練也節省時間和精力,把節省出來的時間用到學習其它技術方面;就算他打出來的動作不符合上述要求,教練都應該以腦中的規範動作來教。如果每個教練都能做到以自己腦中的優秀運動員的標準動作爲藍本,而不是自己的動作來教學生,那麽,不管你是運動員出身的教練員,還是半路出家的教練員,教出來的學生都是動作規範的。
這樣一來,放弃“以身教法”雖然對半路出家的教練員來說有些不爽和不習慣,但一下就能與專業隊出身的教練員看齊,何樂而不爲呢?
結語
綜上所述,個人特點持是有靈氣的運動員自己鑽研逐漸形成有別于他人的特點後,被有水平的教練員發現再加以細心保護和培養慢慢地讓他茁壯成長的,而不是教練員訓練出來的。每個人都有他(她)自己的特點,但大多數人都是平庸者。事實上只有少數人能有個人特點,也就是說,有個人特點之人是個有潜質的學生。
19/5/2012寫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