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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 於 2012-7-27 02:00 發表
咁啦, 不如在板主區投票(不記名)
有正方, 有反方. 連管理員都看不到誰投了票.
咁樣唔知好唔好呢.
但好多板主根本對此事毫不知情或不甚了解,又叫佢地點投呢
;打個比喻一個人犯法重的會被判監禁,輕的會判社會服務令或守行為;守行為都會有一段時間啦,但佢現在好似被判有罪但竟可以當庭釋放
簡直斐夷所思
16/7先出通告暫停佢戶口,不足十多日後恢復他身份兼比佢可以開球局
o甘做只會令佢得寸進尺
及引來更多人挑戰論壇,比人感覺原來無論我點錯都可以全身而退的
仲有係明知佢球局有問題但仲比佢開咪只會令本壇有更多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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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ilson2020 於 2012-7-27 05:42 編輯 ]